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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修改《中小学美术》(城市版)等教材定价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9 生效日期: 2002-07-19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农工函[2002]73号

省美术出版社、省科学技术出版社、省教育出版社: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形势的要求,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中准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1]1775号)精神,决定对《中小学美术》(城市版)等教材定价文件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中小学美术(城市版)、黑白版小学《实验教学》两种教材印数少,出版发行成本高的实际情况,同意中小学美术(城市版)教材正文定价120克铜版纸按每印张1.549元(不含税价,下同)执行,黑白版小学《实验教学》正文定价55克书写纸按每印张0.757元执行。

  二、787×1092规格32开封面(彩色,含封底)157克铜版纸每个0.389元,120克胶版纸每个0.195元(封二、封三彩印的可加价0.027元);封面覆膜另加0.177元;16开封面依上加价1倍。

  三、正文和封面超过787×1092规格纸张的,每印张可加价最高不超过26%。

  四、鉴于《初中英语听力训练》每50册书配一盒磁带,同意配套的磁带价格按每册书定价另加0.133元执行,磁带不再另外收费。

  五、上述规定价格适用于从2002年春季起出版发行的有关教材,鄂价农工函字(2001)27号、鄂价农工函字(2001)28号、鄂价农工函字(2001)29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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