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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物价局关于住院费用查询清单工本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5 生效日期: 2002-07-15
发布部门: 十堰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十价费函[2002]20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医疗单位收取住院费用查询清单成本费的报告》悉。鉴于计算机查询系统打印住院费用清单物耗的实际,经研究,同意医疗单位应病患者要求提供住院费用查询清单时,收取清单工本费每张0.70元。实行每日住院收费清单制度的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病患者住院诊治期间提供的每日住院收费清单不得收费。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医疗单位收取住院费用查询清单成本费的报告》悉。鉴于计算机查询系统打印住院费用清单物耗的实际,经研究,同意医疗单位应病患者要求提供住院费用查询清单时,收取清单工本费每张0.70元。实行每日住院收费清单制度的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病患者住院诊治期间提供的每日住院收费清单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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