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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14 生效日期: 2002-06-14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2]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2002年5月30日)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拟将2002年定为“遵守交通秩序年”。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这一主题,营造“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的交通安全氛围,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推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增强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创造良好、文明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城市意识、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车、按章走路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路无障碍,人无斜穿,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秩序良好。
   (三)城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城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上年同比稳中有降,杜绝特大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对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格局。
   1、司法部门要将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教育规划之中,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检查。
   2、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阵地,开办交通管理法制教育专题、专栏和专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把交通管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会同公安、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少年儿童平安回家”、“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组建“少年交警队”、“少年交通安全夏令营”,培养、提高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青团、妇联要针对青年、妇女的特点,有目的地组织妇女、团员青年和家庭参加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其文明骑车、走路、乘车的自觉性,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设立交通法规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举办事故图片展览,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违章开车、违章载人、三轮车乱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任意穿行、出租车违章停车、随意调头以及市民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危害性,不断增强自律意识。
   (二)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实行严管重罚,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针对当前城市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从现在开始至年底,认真组织好四个战役:
   第一战役:重点整治机动车行车秩序。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整治机动车不按分道线行驶,违章调头,闯红灯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同时,加强机动车鸣喇叭和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无牌无证的整治,确保机动车秩序良好。
   第二战役:重点整治“三车”秩序。公安交警、城市客管、交通运管等部门分别抽出人员,成立联合整治专班,对“电麻木”载人、无证人力三轮车、无证板车进行整治,做到发现一台扣留一台,处罚一台。同时,对有牌证“三车”规范管理,做到行驶有序,停放有距。
   第三战役: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工商、城管、食品卫生、文化市场管理等部门,对出店经营、马路市场、游散摊点、早市和夜市占道、维修摊点等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划行归市,入店进场经营。
   第四战役:重点整治自行车、行人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自行车、行人走机动车道,横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以及行人翻钻护拦等违章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自行车、行人秩序良好。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广泛宣传教育和集中整顿交通秩序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边整顿,边建设,边规范”的原则,治理一项,巩固一项,规范一项,力戒反弹,做到标本兼治,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交通秩序良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是我市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此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指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工作特点,认真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拟定工作进度表,有计划、有步骤地抓落实,实行分工负责制。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在认真抓好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宣传和整顿工作的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克难攻坚。
   (四)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严格执法,文明管理,讲究方式方法,防止激化矛盾,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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