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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整治环境卫生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6 生效日期: 2006-04-26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文号: 并经管发[2006]59号

区属各有关单位: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治环境卫生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治环境卫生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我区形象,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境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以“创卫生城市、建宜居家园”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力争把经济区建成全市最佳的环境卫生文明区。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区属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亮化、净化、绿化和美化活动,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城市文明水平,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树立经济区对外开放的崭新形象。

  二、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成立经济区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金旺
  常务副组长:邵秋枫
  副 组 长:陈 曦  张俊德
  成   员:张国栋  黎成科  张建忠  刘效文
  黄昕耀  张剑龙  高三虎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曦兼任,具体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区9.6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区及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具体区域为:
  大运路中心线以东(南起富华路北至高架桥)
  唐明路(南起武洛街北至开元街)
  唐华路(南起圪塔营北头,北至开元街)
  唐槐路南(南起教育园区北至武洛街)
  唐槐路北(东起七三街北至彩虹街)
  正阳街(东起唐华路西至大运路)
  武洛街(东起联合啤酒东围墙西至大运路)
  康寿街(东起唐华路西至大运路)
  龙城街(东起唐华路西至下庄村西围墙)
  开元街(东起恒康乳业东围墙西至大运路)
  电子街(东起唐槐路西至大运路)
  彩虹街(东起唐槐路西至大运路)
  七三公路(东起城西村地界西至大运路)
  2、社会事务局:负责区属农村、农村周边、农田及水渠坝堰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3、建设局:负责在建企业、施工单位及在建道路红线内环境卫生管理的落实监管工作。
  4、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区9.6平方公里内环境卫生的综合执法和清理后的保持工作,第一次检查后再有垃圾,由执法局负责清运,财政不予补贴。
  5、环保局:负责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工作。
  6、规划分局:负责区内户外广告、标牌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
  7、经发局:负责区属企业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层层建立和实施严格的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单位和人头,定任务、定制度、定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情都有人抓,都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强督查 严格考核奖罚
  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精神文明办公室组成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组,张俊德助理牵头,文明办承办,社会局、执法局、建设局、物业服务中心派人参加。具体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要按太原市统一要求和考核标准定期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认真督促,严格检查。在各部门考核管理的基础上,对责任部门责任区域每月组织检查各两次,月考核,季小结,年终总评,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并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环境卫生功能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每个部门的年考核金基数为两万元,95分以上为优良,奖励6000元/年;85—94分为合格,不奖不罚;75—84为不合格,扣发部门经费3000元/年;74分以下全额扣除,即从部门经费中扣发2万元/年,并取消评选区系统先进单位资格。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一)社会事务局、物业服务中心:      100分
  1、街道清扫保洁               45分
  (1)早7:30完成普扫,得15分;一处一次未完成扣0.2分。
  (2)街面、绿地洁净。无零星垃圾杂物,无砖块、沙石,无烟蒂、塑膜、瓜果皮核,得10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2分。
  (3)果皮箱、垃圾桶完好无损、整洁卫生、不满溢,得10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2分。
  (4)保洁人员着装整洁、作业规范(包括无焚烧和乱倒垃圾现象)得5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1分。
  (5)雪后7天内清完积雪,街道无雪堆、无积冰;清雪时,不往下水道内倾倒积雪,不准将喷洒融雪剂的积雪倒入花池,得5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1分。
  2、垃圾收运管理                20分
  (1)街道公共场所无暴露垃圾,得5分;有0.5立方以上的每处扣0.2分。
  (2)辖区内无乱倾乱倒积存垃圾,得5分;有一处扣0.3分。
  (3)主要街道无暴露垃圾池站、落地站,得4分;有一处扣0.3分。
  (4)街巷垃圾桶、池站有人看、落地站有人管,站点整洁、干净,得3分;一处未做到扣0.2分。
  (5)垃圾收运车辆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洒冒滴漏,得3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2分。
  3、市容市貌管理               25分
  (1)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有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门前卫生干净、整洁,得10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2分。
  (2)市容环境卫生门前责任监督员有考核管理责任制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0.5-3分。
  (3)辖区无乱张贴、乱喷涂、乱散发、乱搭建、乱堆放,得5分;处理不及时的,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2分。
  4、其他                    10分
  (1)12319城建服务热线无群众举报、投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的,得5分;有投诉、及时处理的,每条扣0.1分;未及时处理,每督办一次扣0.2分。
  (2)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上无曝光批评的,得5分;有曝光批评的,每条每处扣1.5分。
  (二)建设局:                100分
  1、施工区域文明施工,得10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1分。
  2、工作场地主要道路、加工场地及材料堆放地畅通并硬化,得20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1分。
  3、建筑工地无泥沙夹带,得50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5分。
  4、建筑工地无建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乱倾乱倒,得10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5分。
  5、其他:                  10分
  (1)12319城建服务热线无群众举报、投诉文明施工、道路畅通、泥沙夹带、建筑和生活垃圾的,得5分;有投诉、及时处理的,每条扣0.1分;未及时处理,每督办一次扣0.2分。
  (2)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上无曝光批评的,得5分;有曝光批评的,每条每处扣1.5分。
  (三)执法局:               100分
  1、施工单位无泥沙夹带和物料抛洒,得10分;一处一次不合格扣2分。
  2、无乱倾乱倒现象,无主垃圾及时处理,得20分;一处一次不合格扣2分。
  3、辖区无乱张贴、乱喷涂、乱散发、乱搭建、乱堆放,得20分;处理不及时的,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2分。
  4、街道无占道经营,得20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5、横幅、条幅、标语、彩旗等临时性软体广告位置适当,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整洁美观,及时拆除,得20分;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2分。
  6、其他                   10分
  (1)12319城建服务热线无群众举报、投诉占道经营、乱倾乱倒、乱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乱搭建、乱堆放、沿街抛洒的,得5分;有投诉、及时处理的,每条扣0.1分;未及时处理,每督办一次扣0.2分。
  (2)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上无曝光批评的,得5分;有曝光批评的,每条每处扣1.5分。

  四、宣传发动 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区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热情关心、自觉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进行宣传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健全制度 长效管理
  各部门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认真总结经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把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成果持久保持下去。同时组建区内农村监督保洁队,人员从当地农民中招聘,编制40人,由社会事物局统一管理。经费从区财政列支。主要职责:负责责任区内的保洁和监督工作。使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好市容环境卫生和门前责任工作,对违章施工乱倾乱倒、沿途抛洒等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和举报。

  六、时间安排
  区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分3个步骤实施。第一步为突击整治阶段(3月17日—4月27日),重点清理垃圾死角、断头路、常年垃圾堆积场所等,使整治活动达到市里规定的统一标准。第二步,4月27日至4月30日验收移交。由纪检书记郭富有组织社会事物局、物业中心、建设局、执法局验收移交。第三步为长效管理阶段(4月30日以后),重点做好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建成环境卫生文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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