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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司法局关于通过政府专网录入部门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0 生效日期: 2006-03-20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局领导、各处(部)室:
  为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为公众服务的能力,根据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今后,各单位发布的文件除不便公开的外,均应在政府专网“部门文件”一栏公开,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将定期通报文件录入情况,并作为单位网站考评依据。为此要求:各处(部)室行文除仍按原流程执行外,部门负责人在发文稿纸的“负责人签字”一栏内要签署“是(否)同意网上发布”的意见,作为局机关机要人员网上发布文件的依据。
  另:办公厅技术中心将每日定时将上述录入的文件转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请分管领导对各处(部)室提出的意见严格把关,既要保证文件及时发布,又要避免发生泄密事件,确保局机关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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