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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统计分析“精品”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5 生效日期: 2006-03-15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并统综字[2006]10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三区统计机构,市局各处室、三支调查队: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最后一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一年中,全市广大统计工作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用统计数据说话,为率先发展服务,统计分析水平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和统计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05年度统计分析“精品”评比工作,具体事项见《2005年度太原市统计分析“精品”评比方案》(附一)。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五日


2005年度太原市统计分析“精品”评比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计分析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太原市率先发展,发挥统计监督与预警作用;要结合统计调研、充分利用各种数据资料,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环境进行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二、“精品”标准
  统计分析“精品”是指高质量的统计报告、统计快报、专题报告以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科技领域的统计分析课题和统计分析报告。要求统计分析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新颖,观点正确,时效性强,数据准确;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行文流畅,有层次、有深度,通过分析研究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议,对政府决策和指导经济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参评材料内容
  参评材料为2005年度(以印发时间为准)编写的统计报告、统计快报、统计专报、专题报告、统计分析、研究课题及与统计有关的研究报告。

  四、评分标准(基础分100分)
  在标准分100分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另行加分。同一材料获同级奖励或在同级刊物上采用不重复加分。
  1、选题明确,观点正确,数据准确,有一定理论水平(15分)
  2、针对当前社会经济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15分)
  3、采用横向、纵向比较,行业间联动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10分)
  4、获得表彰奖励的统计分析材料
  获国家级表彰奖励(5分)
  获省级表彰奖励(4分)
  获市级表彰奖励(3分)
  获县(市、区)级表彰奖励(2分)
  5、在统计系统刊物或其他学术刊物发表
  国家级发表(5分)
  省级发表(4分)
  市级发表(3分)
  县(市、区)级发表(2分)
  6、党政领导批示或重要会议采用
  国家领导批示(5分)
  省级领导批示或重要会议采用(4分)
  市级领导批示或重要会议采用(3分)
  县(市、区)领导批示或重要会议采用(2分)
  7、内部参阅或决策参考采用
  省《参阅材料》采用(4分)
  市《决策参考》采用(3分)
  县(市、区)级内参资料采用(2分)
  8、新闻媒体及有关刊物或社会部门采用
  国家级发表或采用(5分)
  省级发表或采用(4分)
  市级发表或采用(3分)
  县(市、区)级发表或采用(2分)

  五、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统计局及三区统计机构、各处室、调查队在认真筛选的基础上,于3月底前将选出的参评材料报市统计局综合处。其中:市局各处室、调查队各科室推荐1—2篇;各县(市、区)统计局及三区统计机构推荐3篇。每篇材料一式两份,每份各附《2005年度全市统计分析“精品”评比推荐表》1张(表样见附二)。

  六、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本方案中评分标准的要求,切实推荐出能代表本处室(部门)分析研究水平的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材料参加评比,并将采用情况详细填写在推荐表的社会评价栏目内。发表、获奖、批示、采用的分析材料要有复印件方能参加评比。

  七、评审办法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分析“精品”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局、队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推荐的统计分析材料进行评审。综合处负责接收上报材料,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

  八、奖项设置
  2005年度的统计分析“精品”奖项设置如下:从市局(含三支队)报送的材料中评选出11篇,设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6篇;从县(市、区)及三区统计机构报送的材料中评选出10篇,设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4篇。

  九、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2005年度的统计分析“精品”,由市统计局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各县(市、区)统计局及三区统计机构对本单位的获奖材料也应给予一定奖励。评比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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