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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28 生效日期: 2005-02-28
发布部门: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05年信息安全专项产业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270号),决定在2005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通知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信息安全专项及资金申请报告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31日,我委受理转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4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各专项支持重点,认真编写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将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通过主管部门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朱晨辉、朱明林
  联系电话:23112967、23112965
附件:一、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略)
  二、信息安全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略)

上海市发改委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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