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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4 生效日期: 2002-05-24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02]8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工商局《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促进“信用无锡”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经营户、中介机构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中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企业信用工程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委工作会议提出的“高度重视信用文化建设,倡导商业道德、树立诚信形象”精神为指针,按照“加强引导、标本兼治、奖诚惩恶、依法规范”的原则,加强教育整顿,强化监管执法,狠抓自律约束,促使企业信用观念得到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全市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帮助企业改善信用状况,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信用无锡”的形象和水平,最大程度地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培养“信用至上”观念
  1.广泛开展舆论宣传。结合全市“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开展企业信用工程的重大意义,讲解信用工程的内容任务,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新风尚,使企业充分认识信用是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生命线,自觉提高信用意识,坚持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2.组织法律法规培训。以加入WTO为契机,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法制意识,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企业走诚信发展之路。
  3.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市场交换的法律形式。要继续大力开展合同信用教育,普及合同法律知识,增强企业和其他经营者的合同法律意识;开展合同信用规范,严格规范企业和其他经营者的合同行为,大力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签约行为,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防止、减少无效合同和合同纠纷;开展合同信用指导,指导、帮助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和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引导企业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的信用度和知名度。
  4.加强行业自律。要充分发挥各级企业信用管理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市场协会、广告协会、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制订区域块状经济、专业批发市场、公用企事业单位、货物托运业、经纪人、广告媒介等领域和行业的行为规范,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使企业增强自律意识,依法守信,形成行政机关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规范经营信用秩序
  1.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要严格履行企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特别要严厉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和虚报办公地址的行为,确保向市场输送合格规范的主体,从源头上抑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发生。加强企业年检工作,通过年检,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2.推行建立“经济户口”制度,加强企业信用动态管理。以一个市场主体建立一个经济户口为基础,全面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形成分级登记,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动态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要通过注册、年检、回访、巡查等方式,准确地摸清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和收集各类企业信用的动态数据。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的监督管理,继续全面清理无照经营,取缔“三无”企业,坚决把信用缺失的经营主体清除出市场。
  3.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引向深入。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围绕与工农业生活和消费者吃、住、行密切相关的商品,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以实施新《商标法》为契机,强化商标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4.继续深入开展“反误导、查虚假、打欺诈”专项行动。要以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违法广告,实施广告发布定期监测制度,加强广告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加大广告巡查力度,净化广告市场秩序。要打击各种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处买卖、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加工、承揽合同的欺诈行为。要坚决查禁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通过宣传公开揭露传销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群众自觉抵制传销的意识,并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及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5.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
  要加强“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拓展服务范围和覆盖面,使之真正成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强化社会监督力度,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建立企业侵权档案,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单位”活动,为安全健康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三)适应加入WTO新形势,提升企业的信誉层次和水平
  1.积极引导鼓励企业注册商标。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管理与服务齐抓”的原则,引导全市生产型企业注册自己的商标,并积极推荐企业商标参加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乃至全国驰名商标的竞评活动,提高企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夯实发展后劲。
  2.积极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要支持引导企业,特别是规模大、效益好、信誉强的企业,以资本、信用为纽带,组建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开拓国内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坚持扶优扶强,不断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促进企业更快发展。
  3.以开展各种“评优创先”活动为载体,提高企业维护信用的自觉性。要配合信用工程活动,组织评选全市“先进个体工商户”、“先进私营企业”,并积极推荐先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加全省“文明经营户”和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个协、全国私协组织的“光彩之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评选“诚信单位”、“消费者满意一条街”、“文明市场”、“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营造企业良好的信用氛围
  (四)抓好企业信用信息化建设,构建信用体系平台  1.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去年全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软件数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企业建立“经济户口”制度工作,不断完善、充实、丰富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内容,并为企业及时提供信用信息记录征信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登记、变更、注(吊)销、年检情况;(2)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情况;(3)企业合同签订、履行情况;(4)企业开展争创“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情况;(5)企业商标管理情况;(6)企业广告管理情况;(7)企业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情况;(8)企业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情况;(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的涉及企业信用方面的其他情况。同时,要主动加强联系,收集国税局、地税局、银行、法院等有关部门的企业信息,充实和丰富企业信用资源数据库。
  2.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要加强对企业经营信用的动态监控,逐步推行分类管理,把企业经营信用进行等级评估,分为A、B、C三个类别,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主要用于内部掌握)。A类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没有违法违章行为的企业;B类企业:一年内有一次一般违章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有其他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C类企业:一年内有一次以上较为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或两次以上一般违法违章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及一年以上不参加年检,丧失商业信誉的企业。
  3.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要在市信息网、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上,开设企业经营信用网页,以便社会各界、企业随时查询。一是建立企业良好行为记录管理系统,重点公布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名单,荣获诚信、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宣传他们诚实守约的良好行为;二是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系统,重点公布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良好信用激励机制。对诚实信用企业或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诚信单位、文明经营户、光彩之星或拥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在各方面给予提供“绿色通道”:(1)在企业登记、企业年检、商标注册、动产抵押、合同鉴证、广告宣传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2)在企业参加年检时免于实质性审查。企业提交年检材料齐全后,即予通过资格年审与企业年检(A)级,并加盖免审章;(3)免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工商所实施的企业日常监管检查及经济户口巡查,对受到举报需要进行检查的,应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部门负责人批准;(4)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免费咨询服务。对被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企业,除享有上述4条优惠待遇外,还享受:(1)确定为重点扶持对象;(2)建立联手打假机制;(3)有关部门在资金贷款、产品出口、项目招标投标、产品质量鉴定、用人招工、供电供水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服务。

  三、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企业信用工程的重大意义,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紧抓好。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信用工程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企业信用工程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搞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3.优质服务,排忧解难。在开展企业信用工程活动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经常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和信用方面遇到的问题,以便在开展企业信用工程活动中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做到想企业所想,帮企业所需,解企业所难。
  4.注重指导,加强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开展企业信用工程活动的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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