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政发[2005]5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浙江代表团上下一心、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夺得29枚金牌、20枚银牌、12枚铜牌,团体总分1291分,取得了金牌总数列第六、奖牌总数列第七、团体总分列第八的历史最好成绩,其中1人2次打破2项全国纪录。同时,浙江代表团还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称号,省田径、游泳、拳击队荣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称号,吴鹏、蔡力等37名运动员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称号,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取得了双丰收,为全省人民赢得了荣誉,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为表彰省体育局和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及教练员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省政府决定:
一、对省体育局给予嘉奖一次。
二、对获得2枚及2枚以上金牌的省游泳队、皮划艇队、赛艇队、田径队、散打队、武术队等6个优秀运动队授予“勇攀高峰运动队”荣誉称号。
三、给予获得2枚及2枚以上金牌的运动员吴鹏、郑坤良、苏郑宁、蔡力、钟红燕、王晓燕、朱敏圆、徐东香、陈爱娜等9人和教练员张亚东、朱志根、周琦年、楼霞、徐国义、王建江、曹棉英、尤帮孟、沈建军等9人记一等功一次。
四、给予获得金牌的运动员罗雪娟、杨雨、于诚、章文、王浩、石旭飞、郑裕蒿、许亚萍、王楠楠、严诗敏、吴逸婧、李荣祥、沈盛妃、赵莹莹、张春艳、毛亚琪等16人和教练员洪延庆、唐林华、金涛、韩国平、陈强、吕海峰等6人记二等功一次。
希望省体育局和广大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发扬优良传统,为备战2008年奥运会,为加快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体育强省、文化大省作出新的贡献。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