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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前期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06 生效日期: 2008-03-06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8]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前期准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六日

深圳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前期准备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顺利开展推行居住证制度有关工作,现制定以下前期准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构建和谐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为目标,围绕我市即将开展的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以下简称推居工作),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盐田区推居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抓好基础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为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全覆盖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市政府主要责任部门
  1.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居办):
  (1)做好全市推居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
  (2)做好全市推居工作的协调、培训、指导、督促及考核工作;
  (3)制定居住证系统后台管理、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工作规则;
  (4)出台全市实施居住证工作方案和业务指标任务。
  以上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
  2.市公安局:
  (1)建立和完善市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劳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等部门的信息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2)做好居住证申请与受理的组织、协调、培训等准备工作;
  (3)做好居住证制证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以及相关配套材料购置等准备工作;
  (4)筹备召开全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动员大会。
  以上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3.市劳动保障局:
  (1)负责劳动就业登记信息系统、社保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实现与居住证信息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2)做好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3)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信息采集的办法和措施,做好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登记工作;
  以上第1、3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第2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
  4.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
  (1)基本完成全市房屋信息普查、编码及告知工作;
  (2)做好居住证地址改写设备的招标、采购和安装工作;
  (3)做好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的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与居住证信息系统实现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以上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5.市法制办:
  收集、研究盐田区推居试点工作中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对《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后形成《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送审稿)》,并于3月15日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6.市信息办:
  (1)负责做好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的建设工作,确保相关部门的有关信息能够通过此交换平台与居住证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
  (2)组织、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建立居住证信息、劳动就业登记信息、出租屋综合信息管理等相关系统,确保各系统互联互通。
  以上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7.市人口计生局:
  (1)完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与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2)做好全市流动人员办证避孕节育检查的组织准备工作。
  以上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8.市工商局:
  对本部门相关系统进行修改完善,于4月底前实现工商注册信息与居住证信息平台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9.质监局:
  对本部门相关系统进行修改完善,于4月底前实现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与居住证信息平台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10.市教育局:
  对本部门相关系统进行修改完善,于4月底前实现在校学生的相关信息与居住证信息平台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11.市国土房产局:
  对本部门相关系统进行修改完善,于4月底前实现房产信息与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直连和数据交换。
  12.市财政局:
  (1)负责制定推行居住证制度经费的市区分摊方案;
  (2)负责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的经费核拨,并将推行居住证制度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以上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
  13.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尽快完成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立项审批、资金计划下达以及招标采购等工作。
  以上各部门要成立推行居住证制度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3月15日前将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案报市推居办。
  (二)各区人民政府、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1.成立组织机构。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要成立推行居住证制度领导小组,区长、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教育、公安、财政、劳动保障、计生、工商、法制、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各街道应参照区政府、管委会的做法成立推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全面开展本街道推居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此项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
  2.总结经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盐田区政府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提出解决方案,并在4月底前做好全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动员大会经验介绍的准备工作。
  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借鉴盐田区试点经验,结合本方案,制订本辖区推居工作实施方案和时间任务表,于3月15日前报市推居办。实施方案要切实可行,有任务,有时限,有责任人,有监督检查。
  3.抓好基础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协调公安、劳动、流动人口与出租综管等部门,完成各区居住证信息系统、用工信息系统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二是完成房屋地址编码及门楼牌的编制、发放工作;三是做好推居工作的场地租赁、人员招聘和培训、日常办公设备配置等工作;四是按照"一站式"受理的模式,设置受理点,联通网络,配齐软、硬件资源,落实工作人员;五是按照市推居办统一安排,分批组织受理点窗口、办证单位、技术及管理等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有关法规、业务和技术的培训。
  以上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4.宣传发动。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实施居住证制度是市委、市政府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改革创新举措,是我市200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推居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推居前期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强力推进,确保成功。
  (二)摒除部门利益,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工作进度规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三)将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纳入推居工作统一部署,落实以下工作要求:一是按照"权责相称、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新闻发布;二是进行舆情分析,制定应急预案;三是建立推居工作的新闻沟通与发布机制,各单位开展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应报请市政府新闻办和市推居办批准;四是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确保及时发布推居工作的相关信息,满足市民知情权,取得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四)各单位要在本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完成准备工作,市推居办将组织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情况汇总报市政府。
  (五)工作中遇到问题应主动沟通协调,并及时反馈市推居办。市推居办联系人:王志斌,电话:13510398866,电子邮箱:szsj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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