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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内贸易与粮食局关于为“商务金华”电子商务平台报送信息资料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09 生效日期: 2005-10-09
发布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国内贸易与粮食局
发布文号: 金贸粮[2005]15号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企业信息化建设,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根据市政府“数字金华”纲要电子商务工作的具体部署,由我局主办、金华电信分公司承办、市海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并提供技术支持的“商务金华”(含96345电话热线)工程,目前已正式启动。该工程是为我市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展示企业特色,有效对接目标市场的便捷通道。它专业开展商家对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对生产企业、商贸企业对消费者、消费者对消费者等电子商务模式,具有一定的消费顾客资源,提供信息流、物流配送、资金流服务,是竭力为企业提供商贸服务的公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平台预计在今年11月底前开通,届时具有八大服务功能(见附件)。运作中我们将充分利用金华市场大市的优势资源,以本地化服务为切入点,集批零贸易、自产专营、物流配送等服务模式,传统货币与电子交易相辅相佐,着力为企业增加新的创利点。近期将建立企业数据库、商品及品牌数据库,发布企业商贸供求信息、各超市商家的产品信息,开设网上商城、网上创业园,开展市民呼叫援助、大型公益活动、DM免费刊投、企业人物专访、营销策划个案协助、品牌危机公关协助及为企业量身定作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新办公模式。
  为使平台的各项服务贴近企业,更好地宣传企业,现要求报送有关信息资料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运用电子商务的紧迫感。电子商务是21世纪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谁抓住了它,谁就抓住了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我们化大力搭建了“商务金华”电子商务平台,目的是希望大家能积极运用,并从中受益。为鼓励企业运用该平台,市政府已下发由我们与市财政局联合拟制的《金华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金政办发[2004]96号),该办法对企业运用政府主管部门创建的电子商务网站,业绩突出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该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希望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

  二、落实人员,确保电子商务工作落到实处。每家企业都应安排落实相应人员,专管或兼管电子商务工作,不断为我们反馈信息和意见,以便平台的完善和改进。更好地为企业开展服务。

  三、填报信息,按时报送。为建立企业信息库,全方位地为企业开展各项服务,我们随文下发了《企业信息统计表》,请大家按表中内容逐一填写并在10月17日前寄至金华市八一南街986号6楼,金华市海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 企业在平台上需开展何种服务,也请及时与市海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技术部2491020,业务部2491012,联系人:经先生张小姐;市贸易粮食局联系人:张建华,电话:2337227;金华电信分公司联系人:韩以潞,电话:2307373,3295566。

二00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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