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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委关于继续组织申报汽车电子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25 生效日期: 2005-02-25
发布部门: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汽车电子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上海汽车产业和信息产业的综合优势,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高技[2005]166号和信产部信规简函[2005]35号文件要求,我委将会同市发改委组织实施上海地区汽车电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申报工作。
  本项目支持的重点是突破汽车电子关键技术和推进关键产品的产业化,主要包括汽车设计、制造、实验的CAD/CAM/CAE软件;车载信息系统:包括车载信息系统、车载网络系统、车载智能多媒体系统等;汽车电子基础器件:包括电子控制单元(ECU)、各种传感器、执行器、核心芯片等。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并于4月2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六份报送我委,同时将电子版本mail至blxu@shanghaiit.gov.cn。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与有关部门组织评审,择优上报。
  联系人:市信息委产业处徐步陆
  电话:61122605传真:61113866
  地址:巨鹿路915号1810室邮编:200040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200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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