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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8 生效日期: 2004-12-2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桂安监管应急字[2004]9号

广西华锡集团,合山、右江、百色、钦州矿务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第一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原则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的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以广西华锡集团、合山矿务局、右江矿务局、百色矿务局、钦州矿务局等大型矿山企业为依托,重组全区矿山救援资源,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华锡中队、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合山中队、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右江中队、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救援大队百色中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救援大队钦州中队。各救援中队平时服务于本企业,一旦发生矿山重特大灾害事故,服从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调度指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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