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并教基字[2005]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太钢、西山教育处,市直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义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现对2005年全市小学入学、毕业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关于小学入学工作
1. 今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要认真贯彻太原市义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并教基字(2005)5号),严格按学区入学,学校应保证学区范围内的所有6周岁儿童按时入学,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验确定学生入学资格或划定其他限制条件。
要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4)72号)的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妥善安排适龄的农民工子女就学。
2.今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时间统一规定为6月20日至7月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企业教育处和小学都不得提前开始小学入学工作。
3.各县(市、区)教育局、企业教育处都要在今年小学入学工作开始前,设立本县(市、区)小学入学工作咨询办公室和咨询服务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并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内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值班,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二、关于小学毕业考核
1.各县(市、区)教育局、厂矿教育处不得组织县级的小学毕业统考,城区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登记成绩等所有考务工作,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各小学毕业考试的命题、阅卷等工作给予指导、把关,对一些小学借用他校试卷考试的做法予以制止,充分发挥毕业考试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小学毕业考试的命题要严格执行现行教学大纲的规定,试题不得超越现行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内容,毕业考试成绩的评定必须采用等级制,不得采用百分制或变相的百分制。
继续实行小学毕业考试试题评价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选送所属5所小学的毕业考试试题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参加全市的统一评审。
3.今年全市小学毕业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两科,小学毕业年级的其他科目为毕业考查科目。
从明年起,小学毕业考试将增加英语科目。各小学对英语学科的毕业考试,要严格按照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二级目标的要求,进行听、说、读、写的全面考试,具体考试形式及要求将另行下文,严禁只进行书面纸笔测验的英语毕业考试形式。
4.今年小学毕业考试时间全市统一为6月18日(星期六)。
上午 8:00-10:00 语文
下午 15:00-16:30 数学
5.小学生毕业考试、考查科目均合格,德育评价达标,体育达到《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要求,准予毕业。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