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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8 生效日期: 2005-02-08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政发[2005]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5年1月27日通过了张宝顺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认为,《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了我省过去一年的工作,提出了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报告》提出的任务切实可行,符合山西实际,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贯穿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和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只要全省人民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完成《报告》中提出的任务。
  《报告》是全年政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据此,省人民政府决定把《报告》确定的一个统领、一个目标、五个着力点、九项工作、十件实事及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分解到省长和各位副省长,分解到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并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建立起统分结合、责权清晰、督查到位、严格考核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把落实目标任务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改变行为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创优发展环境,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途径和措施。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把目标责任分解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针对工作任务制订延伸方案,层层明确责任人,提出具体实施的措施、目标和时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反馈信息。督促检查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总牵头。综合性工作的督促检查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接组织进行,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结合责任分解的内容,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年终对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综合测评与考核。
  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狠抓落实上。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每个季度末和年终要认真负责地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二00五年二月八日
附:200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根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0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全力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主要预期目标: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总收入增长1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1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平均增长13%,水质污染程度好转1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张宝顺省长负责的工作:
  张宝顺省长是2005年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总负责人。
  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有:
  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工作。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2、努力提高行政素质,改善行政作风。
  3、全面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
  4、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监察委员会牵头的工作有: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树立部门和行业新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审计厅牵头的工作有: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范堆相常务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一、省民政厅牵头的工作有:
  1、做好复员军人安置工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深入开展双拥活动。
  协同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工商局、省粮食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精神文明办、省供销社、山西日报社、省电力公司、省石油公司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人事厅牵头的工作有:
  1、加紧培养紧缺人才,合理利用现有人才,积极引进急需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制度。创新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做好转业军人安置工作。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工作有:
  1、充分发挥信贷和土地的闸门作用,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
  协同部门:各大金融机构和各市人民政府。
  2、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所有经营性土地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监委、省商务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协同部门:省监委、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水利厅牵头的工作有:
  1、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省农机发展中心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重视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注重用价格机制引导节约用水。在农村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在城市积极发展循环用水。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煤炭局、省物价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抓好首都水资源治理、淤地坝等生态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0万亩。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8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煤炭局、省扶贫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农业厅牵头的工作有:
  1、发展以特色农业为基础的农畜产品加工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业装备水平。粮食产量要保持在90亿公斤以上。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农机发展中心、省供销社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突出抓好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东西两山杂粮干果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建设。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实施“百龙工程”,集中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农民100万人。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中小企业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继续加强扶贫开发,再解决4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农村小康建设要更加突出社会事业发展,继续抓好10个县农业现代化试点工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7、对5万居住在山庄窝铺的贫困人口实施移民搬迁(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8、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万人(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中小企业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9、继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扩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范围。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林业厅牵头的工作有:
  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抓好通道、重点示范县绿化,全年造林400万亩。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有:
  1、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壮大全省经济实力的一项基本方略,把财政增收和增加就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体力量,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合理布局生产力,努力把县城和大的集镇建设成具有生产、贸易、交通、居住、消费等多种功能的县域经济增长中心。科学引导县域经济的发展,突出发展特色经济,努力发掘自身发展优势。建立县域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县级人民政府的责任,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统计局、省经研中心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宽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支持和保护。完善省、市、县三级信用担保体系,规范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鼓励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贷款扶持。从200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和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协同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其增加就业和社会服务的功能,鼓励灵活就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王昕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一、省财政厅牵头的工作有:
  1、贯彻落实国家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的经济调节作用。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上,抓住财政形势较好的有利时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加对农业、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投入,增强财政满足公共需要的能力。改进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基层的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协同部门: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全部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地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制定调整煤炭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调整到位。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建立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探索“省管县”和“乡财县管”改革的实现途径。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确保年内省、市两级全面推行集中支付制度。强化行政支出约束,扩大政府招标采购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协同部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落实中央有关调整工资的政策,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尽力兑现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补贴政策。
  协同部门: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卫生厅牵头的工作有:
  1、继续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强化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做好扩大试点准备工作。加大农村卫生投入,认真抓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国债项目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重点办、省残联、省编办、省扶贫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区)农民参合率达到80%,覆盖农村人口380万(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纠风办、省扶贫办、农行山西省分行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大医疗服务市场整治。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媒体主管部门、整规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的工作有:
  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宗教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扶贫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四项奖励政策(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监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工商局牵头的工作有:
  1、加强市场监管,改善消费环境。
  协同部门: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国税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的工作有:
  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品牌塑造,实施名牌战略。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的工作有:
  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整治。
  协同部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民委、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盐务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牵头的工作有:
  发挥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各类专业合作社的网络作用。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八、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山西保监局等部门牵头的工作有:
  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发展区域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积极开展晋京、晋沪、晋深、晋港的金融合作,充分发挥驻晋金融机构的作用,有效利用国际资本和国内金融发达地区的资金。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力争年内组建3家农村合作银行、50个独立法人的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推进城市商业银行、信托、证券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继续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不断扩大风险投资规模。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靳善忠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一、省经济委员会牵头的工作有:
  1、加快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产业的发展及其延伸与开发。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煤炭局、省电力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发展以不锈钢和铝镁合金为主的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整合提升装备制造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发展具有山西优势的化学和医药产业。
  协同部门:省国资委、省煤炭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对八大标志性工程所涉及的35户企业集团、44个项目,要继续给予重点支持,2005年力争使其销售收入占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充分发挥园区的聚集辐射效应。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7、以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为依托,积极支持发展资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使其尽快形成规模、发展壮大。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8、切实加强结构调整的市场化运作。引导企业更加注重市场拓展、形象设计,提高企业市场经营水平。注重金融创新和资本运作,促进增量扩大,推动存量调整。认真研究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新趋势、新情况,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四大商业银行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9、协调组织好煤炭、电力的产运销工作,为缓解全国能源紧张状况做贡献。
  协同部门:北京铁路局,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
  10、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高能耗、高污染、高物耗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积极发展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清洁化程度和资源回收率。继续加大焦炭行业治理整顿,推进大机焦、环保、化产回收设施建设。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11、加强省际间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与沿黄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的合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的工作有:
  1、积极发展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快速转移。
  协同部门:省农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认真落实财政投入、小额贷款、免费培训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促进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抓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加紧培养技能性紧缺人才。
  协同部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力争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切实做实个人帐户。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扩大失业保险范围,推动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将有条件的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支持商业保险发展,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制推行企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小康办)、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物价局、省煤炭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建行山西省分行、山西银监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7、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5万个(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8、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的工作有:
  1、加快建立省持股本的退出机制,退出的资金用于支持优势产业、重点园区、新型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企业兼并、联合、重组力度,吸引和支持国内外优势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公司人治理结构。加快64户企业政策性破产的实施进度。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用两年时间完成省属企业办学校的分离工作。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形式,规范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继续推进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革。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协同部门:省人事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协同部门:省总工会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煤炭工业局牵头的工作有:
  煤炭产业要围绕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的建设,着眼于集团化、洁净化、多元化和现代化的目标,通过改组改造和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集中度,增强深加工能力,延伸产业链,提升装备水平,推动我省由煤炭大省向煤和煤化工大省转变。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的工作有: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消除各种隐患。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储运、烟花爆竹和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人以下,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煤炭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的工作有:
  继续改善农村通信条件。
  协同部门:网通山西省通信公司山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山西公司、中国电信山西省电信分公司、中国铁通山西公司、中国卫通山西省分公司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牛仁亮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工作有:
  1、继续抓好“1311”调产规划项目,“1311”规划项目2005年要全部建成投产,并力争达产达效。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省煤炭局、省环保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制定和完善发展新型材料产业的发展规划,明确产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大对七大产业资金扶持,引导民间投资向七大产业集中。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煤炭局、省中小企业局、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各大银行、风险投资公司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加强产业指导,优化投资结构。在巩固焦炭、水泥、钢铁等行业治理整顿成果的同时,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建设。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加强重大经济课题研究,科学编制“十一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各项政策和项目。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6、电力建设要加快电源电网项目建设,确保一批在建项目投产。争取经过两三年的努力,彻底缓解我省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初步形成北送京津冀、中送山东、南送华东、华南的三大通道。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7、铁路建设要抓好石太客运专线和南同蒲线侯马至东镇的复线改造工程,抓好地方铁路建设项目。航空建设要加快大同机场的建设,力争年内建成通航。
  协同部门:省国土厅、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地方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局太铁分局、铁路沿线市人民政府。
  8、加强煤矿塌陷区治理,加快发展接续产业。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煤炭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9、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改革项目审批制度,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区别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放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市场准入标准及具体操作办法,加强和改进投资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发布各行业、各地区投资信息。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发展改革委。
  二、省交通厅牵头的工作有:
  1、公路建设坚持“三网并重”方针,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县际路网改造、农村公路三大工程建设,加快建设高速公路连接线、红色旅游通道和出省通道。太原一长治、得胜口一大同、汾阳一离石三条高速公路年内全部建成通车,县际公路改造工程全部完工,2005年实现太原到各省辖市“三小时高速通达”。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继续推进乡通油路、村村通水泥路(油路)和村村通客车工程,通乡油路工程全面完工,再建村村通水泥路或油路1万公里。所有的乡(镇)通水泥路或油路。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各市人民政府。
  3、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80%以上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油路、通客车(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环境保护局牵头的工作有:
  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全面实行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景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抢救性保护,对重点资源开发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对生态良好地区实行积极性保护。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引深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太原、朔州、长治、晋城、运城5个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都要超过200天,其中太原市要达到240天以上。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统计局牵头的工作有: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布经济信息。
  协同部门:省统计局独立完成。
  2、搞好经济普查,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可靠的依据。
  协同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宋北杉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一、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有:
  1、加快推进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抓好农村市场建设,启动实施“万村千乡”流通网络工程。鼓励发展煤炭、焦炭、不锈钢等优势产品的物流、交易、会展业务。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粮食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抓好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打击走私、偷逃骗税和非法传销,打击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
  协同部门: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省国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紧紧抓住国内外产业快速转移、资本和技术加速流动的难得机遇,发挥比较优势,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认真抓好与世行、亚行以及德、美、日、巴西等国家合作项目的实施。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继续举办跨国采购洽谈会。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委、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和质量,研究制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具有竞争实力的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以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改善出口商品结构为重点,加强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扶持具有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农畜产品及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逐步扭转出口商品单一化的局面。做好加入WTO后过渡期各项应对工作,指导企业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抓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
  协同部门: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旅游局牵头的工作有:
  加大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旅游业的资源整合、产业化开发以及市场营销。推进旅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抓住国家支持红色旅游发展机遇,加快发展红色旅游。
  协同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宗教局、省文物局、省外办、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北京铁路局太铁分局、省社科院、省委外宣办、山西日报社、山西电视台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宗教局(省民委)牵头的工作有:
  依法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文物局牵头的工作有:
  加强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宗教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贸促会牵头的工作有:
  继续举办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强境外招商项目推介活动,为企业交流合作构建平台。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外办、省台办、省政府新闻办、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梁滨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一、省公安厅牵头的工作有:
  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打击邪教活动,打击黑恶势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协同部门:省高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宗教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国税局及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司法厅牵头的工作有:
  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协同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直工委、省人大内司委、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省人事厅、省经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建设厅牵头的工作有:
  1、坚持把城镇化作为协调城乡经济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途径,坚持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大中城市要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小城镇建设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集中发展具有潜力的县城和重点镇。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厅、省文物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整顿规范建筑市场。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煤炭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清理工程款拖欠。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监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煤炭局、山西银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高法院、省电力公司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抓好重点城市的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绿化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建设安康居住工程住房500万平方米,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协同部门:省监委、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张少琴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一、省教育厅牵头的工作有:
  1、推进教育发展和创新。全面完成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任务。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落实“一费制”收费办法,在保证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做好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工作。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大力推进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重点建设,完成大同大学阶段性建设任务。推进农科教结合,创建村校一体的学习型乡村。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改建和新建农村中小学校舍130万平方米,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80万名特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除基本杂费,解决贫困家庭孩子上学难和辍学问题(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科学技术厅牵头的工作有:
  1、切实抓好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
  协同部门: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切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功能,加快全省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建立相互开放、资源共享的科研运行机制。建立科技风险投资体制,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引深科技中介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技术创新。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强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协同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文化厅牵头的工作有:
  1、大力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积极开发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做大做强。支持基层文化建设,活跃城乡文化生活。加强民间艺术的保护。搞好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营造良好文化环境。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消防总队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广播电视局牵头的工作有:
  1、增强精品意识,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全面繁荣。
  协同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基本消除不通广播电视的自然村(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体育局牵头的工作有:
  搞好十运会,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的工作有:
  增强精品意识,促进新闻出版事业全面繁荣。
  协同部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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