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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物价局关于对我市中小学校学生体检及常见病防治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6 生效日期: 2003-08-06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柳价费字[2003]147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来《关于柳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体检及常见病防治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健康体检及防疫收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生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1.人体测量:0.8元/人
  2.人体机能测定:1.6元/人
  3.一般体检:1.2元/人
  4.乙肝表面抗原:7元/人
  5.血红蛋白测定:2.8元/人
  6.驱虫药:1.6元/人份
  7.氟离子透入防龋(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4.8元/人

二、本文从二00三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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