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05 生效日期: 2001-11-05
发布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闽价[2001]费字443号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申请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的函》(闽公函[2001]161号)悉,鉴于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情况特殊、要求高、成本费用大,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的复函》(闽财综[2001]97号)和《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规定》(闽价[2001]费字456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每期时间60课时,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期(含办公经费、场租、水电费、教师授课酬金、管理人员工资、报名、考试、发证等费用)。
  二、培训班的材料费根据培训的实际需要据实代办,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税务发票。
  三、该收费标准执行期为2001年11月5日到2004年10月1日,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