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交公[2001]102号、苏财综[2001]189号、苏价服[2001]374号
盐城市交通局:
你局《申请陈李公路射阜淮公路射阳收费站正式开征通行费的请示》悉。根据省政府苏政复[2001]7号的批复精神,经研究,并报省政府核准,同意在陈李公路与射阜淮公路交叉处设置射阳收费站,实行一站四点单向收费,对过往车辆征收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陈李公路、射阜淮公路射阳收费站自2001年12月28日起对过往车辆征收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管理及征收标准:收费管理按《江苏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征收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联合颁发的《关于调整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见附件)执行。
三、收费资金管理:收费站所收资金全额解缴省财政专户(开户名称:江苏省财政厅综合处;帐号:0210924900101298;开户行:南京工行城北支行),实行省级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资金的20%是代省征收省交通统筹还贷资金,另80%用于偿还陈李公路、射阜淮公路和千秋大桥改建工程贷款本息及收费站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四、贷款额度和收费年限:射阜淮公路射阳段东至射阳港港口,西至射阳海河镇与阜宁接壤处,全长61.5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射阜淮公路总投资17050万元,扣除省补助810万元和地方应承担的资本金7640万元,加上千秋大桥债务916万元,核定陈李公路、射阜淮公路射阳收费站还贷额度为10916万元(含站点建设费)。收费年限从2001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止,定为20年。在射阳收费站开征收费的同时,千秋大桥收费站停止收费,并在48小时内清除收费设施,恢复道路良好状态。
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收费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做到优质服务。收费站要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厅公路局统一管理,盐城市公路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收费设施、办公用房、人员招聘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点)建设管理标准》执行。收费设施、办公用房要做到安全、简朴、实用,不得使用高档材料装修。人员实行公开择优聘用,不得突破省定标准和编制。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略)
2.《关于调整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