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政发[2001]1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对连云港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连云港市云台区
二将原云台区朝阳镇徐圩镇板桥镇和中云街道划归连云港市连云区管辖
三将原云台区南城镇花果山乡云台乡和猴嘴街道划归连云港市新浦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连云港市自行解决在行政区划调整中连云港市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当地社会稳定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