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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1 生效日期: 2004-09-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4]2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优化我市投资环境,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10月份在全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实施市委、市政府“开放带动”战略,以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体制,改善我市外商投资环境,维护和保障在杭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热点问题,促进“以外引外”为工作重点,动员全市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改善投资环境的热潮,切实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服务月”活动。由金胜山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谢国建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王忠德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计委、经委、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教育局、人事局、外经贸局、审改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王忠德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服务月”活动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主体,面向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千、百、十、一”系列活动,即“联系千家企业,促进百个项目,办理十件实事,建立一个机制”。“服务月”活动期间具体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联系千家企业,倾听企业呼声。
  由市外经贸局、各开发区及各区、县(市)外经贸局分别以“征求意见函”的形式调研外商投资企业1000家,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根据调研情况进行归纳、整理,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走访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了解实情,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信访局、外经贸局,各开发区、区县(市)外经贸局,市监察局。
  (二)促进百个项目,巩固招商成果。
  认真排摸100家在谈、在批、在建的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摸清项目基本情况、工作进度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召开2-3次外商投资项目现场协调会,着重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项目及时转化,促成项目及时开工并顺利投产。市里将着重协调解决己排摸的若干个外商投资大项目,各开发区、区县(市)也要列出重点项目,建立相应制度,切实做好项目服务、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外经贸局、计委、经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各开发区、区县(市)外经贸局。
  (三)办理十件实事,改善投资环境。
  1、举办政策热点问题现场咨询会。继续举办“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政策热点问题现场咨询会”,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现场解答外商投资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使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最新政策、法规,切实解决他们的当务之急,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计委、经委、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劳动保障局、电力局、规划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办、教育局、公安局、人事局、外经贸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省外汇局,杭州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有关新闻媒体。
  2、狠抓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工作。各开发区、区县(市)外经贸局要在抓好服务工作的同时狠抓重点外资企业增资工作,以确保全市实际到资指标的完成。各部门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增资意向企业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将增资企业名单报“服务月”活动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外经贸局,各开发区、区县(市)外经贸局。
  3、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出行难问题。重点解决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出行难问题。增加一条连接钱塘江北岸和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的公交线路,以满足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往钱塘江北岸的出行要求。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外经贸局、城管办,市公交总公司
  4、协调落实口岸管理“以奖代补”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口岸管理工作,市政府口岸办(筹)要努力协调落实“以奖代补”的办法,激励杭州空港口岸各单位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杭州空港口岸的客、货流通关环境,加快通关速度,完善口岸服务系统,努力打造杭州萧山机场口岸现代化国际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口岸办(筹)、市外经贸局、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武警杭州边防检查站、杭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浙江检验检疫局驻机场办事处。
  5、解决外籍人士“看病难”问题。市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外服务的力度,解决外商“看病难”问题。由市卫生局指定2—3家医院作为外籍人士就诊的定点医院,设立外籍人士定点门诊和病房,开通外籍人士就诊“绿色通道”,公开门诊电话,并配备懂外语的导医员,安排懂外语的医疗专家和护理人员,实行门诊挂号—收费—取药全程导医的“一条龙”服务,并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向在杭外籍人士宣传该项新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卫生局。
  6、积极协调外籍人士子女在杭就读问题。对全市外籍人士子女在杭就读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在杭外籍人士子女就读情况及存在的具体困难和要求;同时积极推进解决涉外教育学校的资格认定问题,在我市原有的2所定点学校的基础上,在市区范围内再确定一批有资质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接收外籍学生,并出台相关措施,改善外籍人士子女就读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外经贸局。
  7、开通110报警服务台外语接警服务。由市公安局招聘一批110接警翻译志愿者,涉及10个外语语种,随时提供求助、咨询服务,解决在杭外籍人士遇紧急情况无法求助的困难。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外经贸局。
  8、举办外商投资企业人才、劳动用工专场招聘会。针对目前外商投资企业招聘人才及用工困难现象,引入长三角互动人才招聘机制,举办一次外资企业人才、用工现场招聘会,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人才、劳动用工问题。同时,市相关部门要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情况,有意识地储备企业急需人才,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招聘人才和用工的便利措施,及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外经贸局。
  9、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市国税局要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的同时,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打造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誉名片,使之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被评定为A级(AA级或AAA级)纳税信誉的外资企业纳税人可以享受免除专项税收检查、举报案件检查以外的税收检查,企业可以建立税收政策辅导制度,并定期接受市国税局有关税收政策辅导。企业可以进入国税局“绿色通道”享受便利的办税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国税局。
  10、积极筹建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网站,更好地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在联合年检网站上建设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网,构建与外商联系服务和信息交流的平台,并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网站进行链接。同时,在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开设各类政策宣传、审批流程说明、投诉、招商引资、问题解答等窗口,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答复企业问题。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四)建立一个机制,畅通协调渠道。
  为真正营造“安商、亲商、富商”氛围,建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协调小组,及时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计委、经委、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电力局、规划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办、教育局、公安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外经贸局,省外汇局,杭州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10月8日)。
  拟定“服务月”活动方案;组建内部工作机构;召开“服务月”活动动员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排摸一批在谈、在批、在建外资项目和投诉案等。
  (二)实施阶段(10月9日—10月28日)。
  全面实施“服务月”活动各项工作,重点开展“千、百、十、一”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跟踪报道各项活动。
  (三)总结阶段(10月底)。
  全面总结“服务月”各项活动情况,通报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五、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的角度,统一思想,加强对“服务月”活动的领导,切实抓好“服务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围绕“服务月”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电视台、报社要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服务月”活动中的重大措施、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市)、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安排具体活动,明确工作责任,并在9月底前将本单位(部门)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细则)报市政府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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