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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外贸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23 生效日期: 2004-08-23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4]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和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六 大联动”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不移实施 外向带动战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甬党(2004)3 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决策,积极 推进内外联动,力求我市外贸发展快中求好,精中求优,确保全 年外贸任务的全面完成,力争在全省率先发展的势头不减弱、比 重不下降。现就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外贸可持续发展提出 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的外贸发展观。
  1.坚持外贸的重要战略地位不动摇。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外贸发展迅 速、优势明显、地位突出、作用重大。在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关 口,保持外贸的持续快速稳定协调发展,事关宁波经济的发展速 度和运行质量,事关宁波社会稳定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各地、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外贸就是保工业、保港口、保就业、保大 局的意识,努力做到思想上不发生动摇,工作上不出现误区,发 展中不出现偏差,更加坚定信心,积极有为地做好发展对外贸易 的各项工作。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 宏观调控决策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是全面推进外贸结构调整、应 对资源要素制约、实现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机遇和挑战,也是对 各级政府是否具有战略眼光,能否正确对待外贸发展的重要考 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外贸结构为主线,以推进加 工贸易为重点,努力保持我市对外贸易的良好发展态势。要认真 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若 干意见》(甬政办发(2004)91号),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 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千方百计把各方面发展外贸 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不能因地方财政承担出口退 税而动摇外贸的重要地位,削弱对外贸的政策支持,改变对外贸 的服务态度。


二、优化贸易方式,大力发展加工贸易。
  3.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加工贸易是优化我市贸易 方式的重点内容,是适应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重要措施,也 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决策,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 途径。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大领导力度,加强舆论宣 传,突出工作重点,加快人才培养,积极有效引导,大力支持有 条件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力争使今年我市加工贸易出口比重有较 大幅度增长。对全年加工贸易出口额在1.5亿美元以上且加工贸 易出口增幅超过60%,或加工贸易出口3.5亿美元以上且加工贸 易出口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分别一次性奖励 5万元和10万元。

  4.优化加工贸易发展环境。认真实施《宁波市发展加工贸 易工作方案》(甬政办发(2004)22号),积极落实《关于进一 步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发挥加工贸易联席会议 作用。市促进加工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加工贸易办)要做好面上工作,切实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手续 便利、服务到位、政策创新、管理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5.突出重点推进加工贸易发展。市加工贸易办要确定一批 重点加工贸易企业,由相关成员单位专人联系、专项指导、专门 服务,加快其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加速形成一批有发展潜力的 加工贸易企业。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 工区要充分利用自身区位和功能优势,不断创新体制、创新机 制、创新服务,吸引更多的境内外企业到区内落户,开展加工贸 易业务。同时,要创造条件、合理布局,设立若干与区域块状经 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公共保税仓,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提供服 务。大力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资质升级,对新取得加工贸易A类资 格的市属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大力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监 管,对新实现海关联网监管的市属加工贸易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 的奖励。对市属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出口的超基数部分奖励标准提 高到每美元0.05元人民币。


三、优化主体结构,着力推进工贸合作和代理出口。
  6.壮大外贸主体队伍。认真贯彻《外贸法》,鼓励企业和 个人更多、更好地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壮大外贸主体队伍。进 一步鼓励外贸流通企业通过与本市生产企业的并购、合作、参股 等模式,加快多种形式的工贸、农贸、技贸合作,推进外贸流通 企业实业化步伐。发挥口岸优势,大力引进境外知名贸易机构来 甬设立区域性公司,开展跨国采购。支持外贸企业实行强强联 合,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7.鼓励代理出口和地产品出口。加大外贸出口代理制的推 行力度,对市属企业代理大市外产品出口的,奖励标准提高到每 美元0.08元人民币。鼓励外贸公司收购本地产品出口,扩大地 产品出口比重,对市属企业出口本地高新技术产品、全市农产品 出口企业出口本地农产品超基数部分每美元奖励标准分别提高到 0.05元和0.03元。

  8.充分发挥外贸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各地外贸中 介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指导扶持各类中小外贸企业尽快开展外 贸业务。继续稳定并不断创新完善支持外贸发展的各项政策措 施,为我市外贸持续发展增强后劲。引导外贸中介服务机构开展 加工贸易相关服务,对全市外贸中介服务机构新培育加工贸易企 业10家以上且年累计加工贸易额达到500万美元或1000万美元 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人民币。


四、优化产品结构,积极促进品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9.大力实施'以牌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积极开展创 牌认证工作,增强企业创牌认证意识和出口商品质量意识,加快 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提高自有 品牌产品的出口比重,积极探索我市外贸出口以规模取胜向以品 牌和质量取胜的发展之路。

  10.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市外经贸局要会同市经委、市 科技局等部门排出一批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产 品,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中享受市里有关政策,予以重点支 持。对符合国家出口产品研发资金资助条件的,有关部门要积极 推荐申报,争取资金补助。


五、优化市场结构,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11.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在继续巩固欧盟、美国和日本 三大主体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拓展俄罗斯、东盟和中东新 三大市场。要充分发挥贸促会、外经贸企业协会等作用,动员和 支持更多企业开展境内外的参展促销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开拓新 兴市场的能力。

  12.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我市比较优势,积 极鼓励有条件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开发境外资源,兴 办境外实业,拓展境外市场。当前要突出抓好并购一批境外有技 术、有贸易优势的企业和兴办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并适当安排资 金对全市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资源开发等进行奖励。


六、优化经营环境,努力提高合力兴贸工作水平。
  13.加强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搞好首批全国外贸企业信 用评级工作,引导外贸企业增强自律意识,规范依法经营行为, 遵守国际经济规则和惯例,塑造诚信宁波形象。

  14.增强外贸发展合力。继续保持我市业已形成的关贸、检 贸、税贸、银贸、财贸等方面协作关系,坚持并完善有助于推进 我市外贸发展的各种工作联系制度,不断探索、创新外贸发展办 法,进一步形成合力兴贸的良好氛围。当前,有关部门要重点帮 助出口企业缓解资源紧缺困难,尽力予以倾斜。

  15.提高应对贸易壁垒水平。高度重视进出口公平贸易工 作,建立健全联动应对工作机制,以市场经济导向为目标,充分 发挥企业、中介组织在出口应诉中的主导作用,尤其要加强对企 业'两反一保'应诉和相关专业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企 业出口产品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能力,更好地为我市外贸发展 营造一个国内外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16.加强外贸人才队伍建设。自觉增强'人才兴贸'意识,加 速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外贸队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 想,抓住人才引进、重点培养、在职提高、市场配置和有效储备 五大环节,全面推进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贸'工 程,人事、外经贸部门要制订外贸人才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外贸 发展的人才保障措施,为外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17.营造支持和促进外贸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各 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外贸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典型示 范、政策宣传、信息传导等各种形式,支持和促进我市外贸的可 持续发展。

  18.完善并加强外贸发展的工作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 门必须切实承担起本区域、本部门促进外贸发展的工作职责,积 极推进外向带动战略的深入实施。要不断完善并继续强化对外贸 工作的目标考核,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水平,把本地区、本 部门外贸发展能否取得新突破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讲大局、懂 发展、会管理、有作为的重要标准。要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促进 外贸规模扩大、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不断实 现。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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