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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广电干校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31 生效日期: 2001-07-31
发布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闽价[2001]费字294号
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广电干校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函》(闽广函[2001]1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建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2001年新招两个专科升本科专业即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参照北京广播学院“关于我院函授、夜大学、成人脱产班2001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广院发字[2001]08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广播电视新闻专业专科升本科每生每年203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专科升本科每生每年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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