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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执行贵州老来福药业公司生产的追风活络胶囊在我省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03 生效日期: 2000-01-03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农轻字[2000]2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
  经查证核实,贵州老来福药业公司销售人员篡改了贵州省物价局文件,将该企业生产的追风活络胶囊0.3G×12粒×6盒的零售价由117.30元篡改为134.65元,0.3G×12粒每盒零售价由19.50元篡改22.40元,来我局办理了药品价格登记手续,这种置国家的价格政策不顾,伪造政府机关文件,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影响极坏。 为了维护价格政策的严肃性,保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精神,通知如下:
  一、贵州老来福药业公司生产的追风活络胶囊,在我省的原登记(编号为99-1108)价格作废,在该公司来我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前,停止该产品在我省的作价销售。

  二、对在此之前在我省销售的追风活络胶囊所获得的非法销售收入,由各地物价检查部门予以查处。

  三、近年来,一些经营者无视法纪擅自篡改物价部门文件,弄虚作假,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时有发生,请各地物价部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密切关注此类问题,一经发现请立即向省物价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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