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厘金滩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15 生效日期: 2002-10-1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2]444号
  广西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广西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三聚财字[2002]46号)收悉。根据桂价格字[2001]105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核定厘金滩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兆瓦时270元(含库区后期扶持基金10元)。从2002年9月1日上网电量起执行。
  此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