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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8 生效日期: 2002-08-18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2]129号

  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
  《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
  为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推动我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内对外开放,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促进我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自治区党委“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02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期间,举办“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
  一、会议主题
  以扩大对外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强对外合作,促进我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简称开放、创新、合作、发展)。

  二、会议名称、时间、地点
  名称: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
  时间:2002年11月7日至11日,会期5天。
  主会场地点:南宁市,广西展览馆。

  三、会议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开发区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以上单位待定)。
  承办单位:自治区经贸委、计委、财政厅、外经贸厅、建设厅、科技厅、农业厅、旅游局、公安厅、外资办、经协办、外办、侨办、台办、新闻办、接待办、工商局,广西贸促会,广西社科院,南宁市人民政府,广西展览馆。

  四、会议内容
  (一)招商引资:围绕加快我区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等方面优选一批投资项目,吸引和鼓励中外投资者通过收购、兼并、租赁、资产重组等多种投资方式,到我区进行投资合作。
  (二)科技成果交易: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高效农业技术、资源及环保等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产业化项目为重点,推出和引进一批高新科技成果项目,通过展示、交流、洽谈,促进技术成果与资本的结合,最终实现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三)商品展销:通过展览展销以培育名牌优质产品为重点,突出名、特、新和高科技产品,沟通产销信息,引导消费,扩大内需,强化出口,开拓市场。
  商品展览展销以地市综合展和专业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新增现代农业、旅游、境外及三资企业、城建及房地产交易展区,扩大区外商品展销区。
  商品贸易的范围除传统的日用消费品及农副土特产品外,重点组织电子信息类产品、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设备、机电成套装备及配套产品、生物工程及医药类产品、环保产品、旅游产品及少数民族工艺品和服饰等。
  (四)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交易:展示我区城镇建设、规划成就,开展房地产交易和开发项目招商活动。
  (五)现代农业展:以首届东南亚(南宁)农业博览会暨第三届中国实用新技术、新产品(越南)展览会农业专业展为中心,展示农业高新技术、高效低毒农药及农业机械与装备,推进我区与越南及东南亚地区在农业方面的交往、合作。
  (六)旅游资源推介:展示我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浓郁的民族风情;展销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与国际、国内的旅游界人士开展业务交流和洽谈。
  (七)东南亚经济合作论坛:通过邀请国内外政界、经济界知名人士到会演讲,研讨我区如何发挥区位优势,打造“东南亚”品牌,以及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我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五、洽谈会期间主要活动
  (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初定于洽谈会正式开幕前一天举办,拟邀请区内各大媒体及国内驻桂新闻单位等参加。由组委会向新闻界发布有关洽谈会各项筹备情况和到会中外客商及活动内容。
  (二)自治区领导会见、宴请到会的外省代表团团长(含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重要外商。
  (三)欢迎酒会。
  设宴欢迎到会的各省区代表团成员、区内地市代表团正副团长、国外驻华使领馆官员、境外客商和中外合资企业及国外企业代表,拟请自治区四大班子领导出席,相关区直单位负责人陪同。
  (四)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式。
  开幕式活动安排在广西展览馆前广场。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中央各部委、外省、区、市代表团,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特邀嘉宾和外商代表,区直及各地市代表团参加开幕式活动。
  (五)投资项目洽谈。
  在外商驻地(南宁明园新都酒店)专设项目洽谈馆,接待前来咨询政策及洽谈项目的中外客商。投资项目洽谈活动由自治区外经贸厅、外资办牵头负责。
  (六)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按所签合作项目重要性及金额大小分两个层次进行。大型项目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的签约仪式由洽谈会组委会统一安排,其中外商投资项目由自治区外经贸厅、外资办牵头负责,国内合作项目由自治区经协办牵头负责,其余项目的签约仪式由各地市自行组织。
  (七)东南亚经济论坛活动。
  地点设在自治区人大会堂。自治区党政领导、区直各有关部门、地市代表团领导参加,并邀请境外、区外代表团代表参加。
  (八)小型专场招商项目洽谈会。
  邀请国外商会、公司或侨领组织代表团出席洽谈会。针对其提出的要求及所感兴趣领域,组织相应的区内企业在洽谈室与外方进行项目专场洽谈,同时组织外方团组参观广西成就展和各地市展厅。专场洽谈会是大型洽谈会中的“会中会”,旨在进一步提高洽谈会的项目配对率,更好地为到会外国客商服务。
  (九)参观活动。
  为丰富到会外商会间活动内容,达到更广泛宣传广西的目的,除参加“2002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文艺活动外,可以分别组织外商参观自治区计委五大经济区规划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外商意愿和各地市情况,还可由各地市统一组织外商在南宁市活动结束后赴地市考察。

  六、会议规模及展馆设置
  (一)参会代表人数:约10000人,其中邀请海外、境外客商,国外驻华机构代表约1000人,区外参会代表约4000人,区内代表约5000人。
  (二)展馆设置:本次洽谈会设室内展位约870个,室外展场面积3000平方米。

  七、组织领导机构
  设立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经贸委和外经贸厅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组委会的决定事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处、接待处、展销处、洽谈处、论坛处、宣传处、保卫处,人员从区直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及秘书处、展销处设在自治区经贸委,接待处设在自治区接待办和自治区经协办,洽谈处设在自治区外经贸厅,论坛处设在广西社会科学院,宣传处设在自治区新闻办公室,保卫处设在自治区公安厅。各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1.秘书处:负责文秘、财务、票证及会刊制作等方面工作。
  2.接待处:负责接待重要来宾、组织协调国内各代表团、境外客商的接待工作及洽谈会后勤管理等工作。
  3.展销处:负责商品展销的客商邀请、展位分配、会场总体设计及布展、广告征集与制作、展品储运、成交统计等工作。
  4.洽谈处:负责洽谈室布置、招商项目准备及项目册印制,境外、海外客商邀请、项目信息发布、大会签约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5.论坛处:负责论坛嘉宾的邀请及论坛活动的组织工作。
  6.宣传处:负责洽谈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7.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工作。

  八、组团参展方式
  (一)展位分配及组展单位:洽谈会设室内展位约870个,室外展场约3000平方米,分为综合展区(含工业展和商品展销)、城建和房地产交易展区、现代农业展区、科技展区、旅游展区、境外及三资企业展区、外省市企业展区(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展位由组委会展销处安排,展位费由组委会秘书处统一收取。
  综合展区(包括工业展和商品展销)的组展工作由自治区经贸委牵头会同各地、市负责;城建和房地产交易展区由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科技展区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现代农业展区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负责;旅游展区由自治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境外及三资企业展区由广西贸促会牵头负责,自治区外经贸厅、外办、侨办、台办协助;外省市企业展区由自治区经协办牵头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协助。
  (二)区内代表团:各地、市代表团由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直代表团由有关区直单位负责组织。
  (三)区外各省、区、市代表团:主要由自治区经协办负责联系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协助做好与当地有关客商的联系工作。
  (四)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贸易洽谈团、客商代表:各地市、各部门将拟邀请的外商名单报自治区外经贸厅,由自治区外经贸厅以组委会名义统一邀请。
  (五)东南亚经济论坛活动的演讲嘉宾的邀请工作由广西社会科学院负责。

  九、宣传报道工作
  (一)宣传要点。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成就、迎接加入WTO及西部开发的重大举措和对外开放的投资环境;我区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推出新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会的重要意义、特色和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开幕式盛况、洽谈会各项活动、重大合作项目及贸易成果。
  (二)宣传安排。
  1.大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后,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种传媒、运用多种形式,展开对内、对外宣传。
  2.拟在2002年9月份,分组到有关省市邀请组团参展。
  3.利用互联网及时上网发布有关信息。
  4.由洽谈会组委会统一安排在会刊、会场、南宁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上以及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并为各参展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优惠广告服务。

  十、接待工作分工
  (一)应邀参加洽谈会的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同志,各省、区、市代表团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5人,境外、海外的重要客商及参加论坛发言的嘉宾由自治区接待办负责接待。
  (二)外国驻我国外交使节、官员由自治区外事办负责接待。境外、海外普通客商,由自治区外经贸厅负责牵头接待,提供各项会务服务,费用自理。
  (三)对参会的各省、区、市代表团,由自治区接待办、经协办负责牵头接待,提供食宿、交通等各项服务,费用自理。
  (四)大会组织部分港澳台地区、国外和区外参会代表参加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有关活动。

  十一、工作联络
  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云、张澄波
  电 话:(0771)2621442、2834099
  传 真:(0771)2621442
  邮 编:530012
  地 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
  各参会代表团要确定一名总联络员,负责与大会联系。

附件:
2002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展位分配表
  展区名称 展区位置 标准展位数(3×3)m2 非标展位数(3×2)m2 合计展位数
  综合展区(工业展及商品展销) A区一层中厅中西厅、西一至三厅 A区二层中东厅、中厅,B区 468 25 493
  城建及房地产展区 A区二层西一至五厅 85 13 98
  现代农业展区 A区一层西四、五厅 44 2 46
  科技展区 A区一层中东厅 20 2 22
  旅游展区 A区二层中西厅 20 2 22
  区外企业展区 A区一层东一至五厅 83 12 95
  境外及三资企业展区 A区二层东一至五厅 85 13 98
  805 69 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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