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须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9-03 生效日期: 1999-09-03
发布部门: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发布文号:

  一、报送范围
  竣工档案主要分为:文字材料、竣工图、声像档案。?文字材料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负其责,共同报送。
  (一)建设单位报送:
  1.工程综合性文件材料;2.工程'三算';3.地质勘察报告;4.监理报告。
  (二)施工单位报送:
  1.建筑工程:①桩基材料;②施工技术管理材料;③工程质量保证项目材料;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
  2.道路、地下管线等工程:①施工技术管理文件材料;②原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文件材料;③工程质量保证材料;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材料。
  3.桥梁工程:①试验文件材料;②专业性监测文件材料;③施工技术管理文件材料;④原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文件材料;⑤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文件材料;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材料;⑦施工记录。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报送。

  二、报送要求
  (一)文字材料
  1.建设单位报送的档案由建设单位依材料形成的顺序积累,安排列顺序表的顺序进行排列。在未移交档案馆之前,必须由专人保管,外出使用时最好使用复印件。
  2.施工单位报送的档案由施工单位指定持有城建档案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收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字材料,按顺序表分类排列。
  3.整理要求:
  (1)文件材料采用不装订形式,每一类文字材料用文件夹或卷盒按顺序保存好,严禁使用金属物装订,不得使用粮食浆糊和胶水裱贴。
  (2)书写档案的墨水必须是专用档案墨水,不得使用'三笔'。?  (3)规格:按16K纸大小(260mm×185mm),同一卷内要求同一规格。
  (4)整理的具体要求见《武汉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
  (二)竣工图?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报送。
  1.完全按原设计施工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即作为竣工图。
  2.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图纸,由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负责在原施工图上修改、注记,在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并在变更说明处注明修改依据(设计变更通知书等有关资料)。
  3.有重大改变的,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4.整理要求
  (1)作为竣工图的必须是新图。
  (2)竣工图不装订,一律按照国家标准折叠成4#图纸(297mm×210mm)规格,图面朝外,图签要外露。
  (3)竣工图A1图幅每卷按8张左右为宜,A2图幅每卷按10张左右为宜。
  (三)声像材料
  1.声像档案由我馆声像科负责跟踪拍摄,包括录像、照相,并编制成声像档案入库保存。
  2.拍摄内容主要包括:开工前原貌、开工典礼、桩基及基础部分施工、管线敷设复土前等重要环节,重要会议、重大技术改造及工程事故处理、工程竣工全貌、工程竣工验收。
  3.录像、照相应拍摄建筑物全景、中景、近景、特写、正面、侧面、背面,所有工程需有内部结构细部表现。
  4.拍摄次数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工程需到现场拍摄3-5次,大型重点工程8-10次。
  5.上述需拍摄的有关内容,项目单位需提前通知我馆声像科。如错过时机,由项目单位负责。

  三、报送程序
  (一)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和监察范围?根据《湖北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和市建委有关文件精神,城建档案馆必须加强对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对签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合同》的工程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察,工作步骤如下:
  1、签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合同》、交纳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时,向建设单位递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须知》。
  2、工程开工时,由我馆档案监察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填写'城建档案巡查登记表。由施工单位派档案人员参加城建档案业务培训,持城建档案培训证上岗。
  3、基础、主体工程完工或地下管线敷设复土后,由我馆档案监察人员到工程现场检查档案积累情况和分项工程验收情况。
  4、对在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复查。
  5、建设工程竣工后,市城建档案馆在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核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凡未经市城建档案馆签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并不得参与优良工程的评选。
  6、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必须将竣工档案按有关要求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二)移交程序
  1、由档案监察员按规定组卷,并协助报送单位清点档案数量。
  2、填写工程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
  3、填写备考表,由报送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详细填写档案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4、对单项工程,接收所有档案后,由我馆出具档案移交证明书。
  对小区及大型工程,其中每一单项工程由施工单位向我馆移交竣工档案,由我馆出具工作联系单。
  地址:汉口台北路47号?   电话:85800375(业务科) ?            85809229(管线科) ?   85794447(声像科)


  ?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