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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延长介休市万户堡-关子岭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时间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4 生效日期: 2003-01-24
发布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晋交财字[2003]39号

 介休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延长万户堡--关子岭商品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介政字[200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万户堡至关子岭公路批准总投资3615.5万元,其中贷款360万元,集资1455万元,欠款1800.5万元。该公路从1997年批准设立车辆通行费收费站,至2001年年底共收取车辆通行费651万元,支出651万元,其中缴纳税费17万元,归还贷款292万元,归还利息100万元,人员经费180万元,养护费62万元。鉴于此,同意延长该公路收费时间至2006年年底。
  你县应加强对该公路的收费管理,限期精简超编人员,加强养护,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收费标准等其他仍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1997)第346号和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晋交财字[1997]594号文件规定。
  在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期间,如对该公路收费有新的规定,应按新规定执行。

山西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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