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汽车尾气净化器零售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1-29 生效日期: 1999-01-29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重函[1999]13号

 武汉科艺经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汽车尾气净化器产品零售价格的报告悉。汽车、摩托车用增力节油点火器,柴油清滤器是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产品,为促进技术革新,提高社会效益,现核定其试行价格如下:

  一、玉福牌自动排空柴油清滤器零售价格为每台268元;
  二、惠州超能汽车增力节油点火器(点火王)零售价格为每台328元;
  三、摩托车(单缸)增力节油点火器(点火王)每台零售价格为105元;
  四、富弈牌HCP30AT汽车电子点火器零售价格为每台345元;
  以上价格为试行价格,待全省统一规定制定后,按新规定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