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提高一、二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第一批)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18 生效日期: 2002-12-01
发布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晋价费字[2002]310号

省公路局、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各市(地)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其它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2年8月5日起提高了我省出省公路、中外合作经营的公路(隧道)、一级公路及大型公路桥梁的车辆通行费标准。鉴于少数出省公路上报有遗漏,有些已提价的收费站收费标准要与邻省收费衔接等原因,经研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价的收费公路及收费标准
  1、执行一级公路和二级砼公路收费标准的公路为:
  一级公路:榆邢公路榆次过境改线段与太旧高速公路榆次连接线(大东观收费站);209国道上马台至米家湾段(西位口和樊家庄收费站点,通行全程只收费一次)。
  二级砼公路:大运二级公路北段(落里湾收费站);石凉线怀仁至左云段(吴家窑收费站),砂河至应县段(川草坪收费站);云店公路(尖口山收费站、纸方头验票点,全程只收费一次)。
  2、执行普通二级公路收费标准的出省公路为:
  甘林公路(石城收费站),榆赞公路(东冶头收费站),阳井公路(娘子关收费站)。

  二、山西省一、二级收费公路(隧道、大型公路桥梁)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暂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厅《关于调整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1999]157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厅《关于提高一、二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第一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文件从2002年12月1日执行,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不能执行新标准。

附件:山西省一、二级收费公路(隧道、大型公路桥梁)收费标准
  单位:元/车次
  车辆分类/公路等级  一级公路和二级砼公路  普通二级公路(含隧道.大
  收费标准  型公路桥梁)收费标准
  ≤2.5吨  10  10
  >2.5吨  15  15
  ≤5吨
  >5吨  20  20
  ≤10吨
  >10吨  30  25
  ≤20吨
  >20吨  60  50
  ≤30吨
  >30吨以上  70  60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