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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改进向证券公司传送股份结算对账数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0 生效日期: 2003-04-10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证券公司: 
  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要求,方便证券公司进行数据对账工作,本公司拟向证券公司的指定席位提供传送证券公司所属全部席位股份结算对账数据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证券公司可以申请向指定席位传送其所属全部席位股份结算对账数据。 
  二、提供该项服务不影响原数据发送方式,即如果某证券公司有多个独立进行证券交易结算的席位,可以指定其中某一席位接收所有席位的结算数据;在向指定席位传送全部席位股份结算对账数据的同时,其它各席位的数据照常传送,不受影响。 
  三、证券公司申请该项服务,具体步骤如下: 
  1.由证券公司指定一个接收全部股份结算对帐数据的席位,填写《股份结算对帐数据指定席位申请表》(见附件)。 
  2.将《股份结算对账数据指定席位申请表》原件通过邮递或者专人送达的方式送交本公司登记存管部。 
  3.登记存管部将于收到申请材料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股份传送席位参数设置,参数设置当日开通股份结算对帐数据传送到指定席位的功能。 
  四、业务联系人:曾小丽 
  电话:0755—82083333—3100 
  传真:0755—82083333—3102 
  特此通知 
  附件:股份结算对帐数据指定席位申请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 
 
股份结算对帐数据指定席位申请表 
 
  证券公司全称: 
  指定传送席位代号: 
  指定传送席位对应营业部名称: 
  下列席位的结算对账数据将传送至上述指定席位,同时下列席位仍能收到数据: 
  需传数据席位代号 
  席位对应营业部名称 
  本公司承诺,需传数据席位和指定传送席位均是本公司席位。 
  证券公司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经检查,需传数据席位和指定传送席位均是该公司席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3100 
  传真:(0755)82083333-3102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 
  邮编:51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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