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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煤矿机械厂、省机电研究所三单位隶属徐州市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29 生效日期: 2000-11-29
发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徐政发[2000]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0]13号文和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0]69号文件精神,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煤矿机械厂、省机电研究所等三个企业(单位)已于今年六月份由省直属企业成建制划归徐州市管理。为了做好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三个企业(单位)与市有关部门的业务归口管理衔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三个企业(单位)划归地方管理,是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换,增强地方经济实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认真做好业务衔接工作。目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徐州煤矿机械厂已属市管企业,省机电研究所划交徐工集团。市有关部门要主动与上述三个企业(单位)联系,相互配合,共同负责,积极完成人、财、物的衔接工作,理顺企业与地方的关系。
三、要切实搞好服务。企业属地管理涉及到财务、国资、人事、劳动工资等关系的变更工作,望市财政、国资、劳动、人事、国土、工商、税务、审计、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主动搞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对涉及到的收费问题,要尽可能减少收费或不收费,保证业务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制订的有关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上述三个企业(单位)作为市属企业应予以享受。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O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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