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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取消移动电话拨打本地网通信建设费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26 生效日期: 2000-10-26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
发布文号: 苏价服[2000]370号  苏财综[2000]191号

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省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苏价费(2000)282号、苏财综(2000)155号)精神,经研究,自2000年12月21日起,取消移动电话拨打本地网(含漫游)通信建设费0.10元/分钟。


  请各移动通信企业及时做好计费系统的调整工作,确保按时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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