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0]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00年9月22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69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0]16号),保留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省政府主管全省侨务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加强侨务工作为本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侨资企业和在本省发展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增加指导市、县(市、区)新移民工作和社区侨务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省侨务工作政策、法规、规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省侨务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侨办和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并提供侨务信息;制订全省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二)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特别是重点人物、重点社团和新移民的团结友好工作;承担以开展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需请省领导会见华侨、华人和港澳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三)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江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侨经济纠纷。
(四)在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五)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中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
(六)负责华侨和港澳同胞来江苏定居工作;负责侨务信访、扶贫工作;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审核重大和敏感的涉侨报道稿件和宣传制品;联系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支持其工作。
(八)指导市、县(市、区)侨务工作;通过民间渠道开展侨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4个职能处: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掌握全省侨务工作动态,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秘书、文电、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国有资产、办公自动化以及后勤、保卫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因公出国(境)工作的人员审批、任务报批、手续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侨务干部培训工作。
(二)侨政处
研究侨务政策、法规,负责起草侨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侨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有关侨务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收集、整理、上报侨务信息;组织起草重大会议材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编辑内部刊物;负责侨务工作综合性课题、业务专题的规划、调研工作,组织开展侨务理论研究;负责华侨和港澳同胞来江苏定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人物的人事安排;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检查;承担侨务信访、扶贫工作;确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回国投资者身份。
(三)外联经济科技处
研究拟订国外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接待和友好交流工作;加强与新移民的联络交往;组织接待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团来访;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负责与我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的联络工作;承办需请省领导会见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管理省海外交流协会工作。
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联系海外以新移民为主的高科技人才来江苏进行科技交流、项目攻关、合作研究开发以及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对侨资企业和来江苏发展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服务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江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侨经济纠纷。
(四)文化宣传处
负责侨务宣传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本省对华侨、华人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与海外新闻、文化、华文教育界的合作交流;向我驻外使(领)馆和海外侨团提供有关文化宣传品;审核重大和敏感的涉侨报道稿件和宣传制品;安排海外有关媒体江苏专版的宣传工作;指导本省侨务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国内侨务工作和侨务方针政策的宣传。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26名。另核行政附属编制5名,其中: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处长9名,其中正处长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