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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机场贵宾室、头等舱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08 生效日期: 2001-08-0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1]276号
  中国民用航空南宁站:
  报来《关于南宁机场贵宾室、头等舱收取延伸服务费的请示》悉。为满足不同层次乘机旅客的需求,同意你站本着旅客自愿的原则,向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提供进入贵宾室和头等舱候机休息时,收取延伸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标准由你站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及旅客的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并实行明码标价,接受旅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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