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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多品种盐销售价格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01 生效日期: 2001-06-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1]197号
  区盐业公司
  你司从外地组织购进加碘调味盐、营养盐、保健盐等多品种盐,开拓了食盐市场,满足不同食盐消费者的需要。为确保多品种盐正常销售,根据你司一年来对多品种盐作价销售的情况,经研究,在国家对多品种盐销售作价未统一规定前,我区多品种盐的销售价格(批发价和零售价)仍由你司按照产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销售价格(批发价和零售价)加至我区销售点的实际合理运杂费的办法制定,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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