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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市1996-2010年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5-19 生效日期: 1997-05-19
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宜府办发[199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1996-2010年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才是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是社会的一大财富。大力开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对把我市建设成现代化大城市,实现第二次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努力实现《宜昌市1996-2010年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

宜昌市1996-2010年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规划
  为大力开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促进宜昌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特制定宜昌市1996-2010年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规划。
  一、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现状
  本规划中人才的含义,系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截止1995年底,全市共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并在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137708人(不含党、政、群机关具有相应资格者23306人)。占全市人口总数400万的3.4%。其中,市属单位106073人;中央、省属在宜单位31635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量占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的77.02%。
  按所有制性质划分,全民所有制单位为118251人,其中,市属单位86626人,中央、省属在宜单位31635人;集体所有制单位15952人(其中,乡镇企业11713人),私营及三资企业3505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量占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数1378229人的9.99%。
  全市人才资源按行政管理层次分布,中央、省属在宜单位占22.89%; 市直单位占25.3%;县、市、区占21.1%;乡镇占30.62%。
  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性别、年龄结构显示,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51岁以上的占13.1%,36~50岁的占35.8%,35岁以下的占51.1%。
  综合分析我市人才资源现状,具有一定优势,潜力很大。按每万人口中人才的拥有量,我市为340人,全国平均170人,全省平均192人。按每平方公里人才拥有量,我市为6.5人,全国平均为2.1人,全省平均6.2人。 按每万从业人员中人才的拥有量,我市为695人,全国平均为295人,全省406人。按每万职工中人才拥有量,我市为1464人,全国平均1378人,全省平均1494人。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十多年间,全市广大科技人员认真实施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科教兴市'战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奋力拼搏,无私奉献,共取得国家、部、 省科技成果1000多项,研制和开发的新产品数以千计,为宜昌的第一次振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整体素质不高。高素质、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不足。全市研究生只有371人,占全市人才总量的0.2%,而且主要分布在中央、省属单位, 市直仅79人;全市本科学历的为16040人,占全市总量的11.6%;大专学历的为35909人,占全市总量的26%;中专学历的51552人,占全市总量的37.4%,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有34235人,占总量的24.8%,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占62.2%,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37.8%,说明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建设任务很重。
  (二)是能级结构不合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中,高级人才比例太少,全市高级人才6152人,占全市总量的4.5%,其中市属单位有3148人, 占市属总量的3%,且年龄老化严重;中级人才全市35369人,占25.7%,其中市属单位25756人,占市属专业技术人才量的24.3%;初级人才全市为96187人,占69.8%,其中市属单位77169人,占市属人才量的72.7%。全市高、中、初级人才结构比为1:5.75:15.64,市属高、中、初级人才结构比为1:8.18 :24.5,与全省1:6:14.3的能级结构比较,与一般公认的合理结构比1:6:14的标准对照,我市的人才能级结构,尤其是市属单位的人才能级结构相差较大,高级人才比例太少,结构不合理。
  (三)是分布不合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在地域、行业等领域,存在着严重的分布不合理。地域分布上,平原县市较多,山区县市较少,特别是老区、贫困地区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养不活的问题十分突出。城乡分布上,普遍集中在城区、县城,而乡镇以下人才数量少,层次低,全市平均一个乡镇不足300个专业技术人才,仅占各乡镇人口总数的1%左右。行业分布上,工农业生产第一线、高新技术产业等人才严重不足,尤其是农业人才奇缺;工矿企业生产第一线的技术人才青黄不接。
  (四)是使用效益差。人才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是充分发挥人才效益的核心,但我市普遍存在着人才使用效益差的问题。如有的企业搞一刀切,规定年满45岁以上的人员都提前内退,其中也包括一批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的相当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人才浪费的现象十分明显,同时,人才合理流动不畅,这些都反映我市人才资源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体制、配套政策及综合服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革。

  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未来14年,是我市建成大城市、实现第二次振兴的重要时期。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要坚持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超前规划我市的人才资源总量增长、布局,调整结构,使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的开发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证。
  (二)总量目标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目标, 2000年我市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500亿元,相应人才资源开发目标要达到19万人,要在现有13万人基础上总量增加6万人。除去自然减员因素,年平均必须保证新增1.2万, 年递增率为8%,与全省“九五”期间平均增长7.6%基本相当. 我市年均须接受大中专毕业生8000人左右,引进人才2000人左右,培养补充各类专业人员3000人左右, 总数1.3万人。除去自然减员,这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基本可以实现。
  2010年,我市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1100亿元,为此,我市人才资源总量必须有突破性增长,由2000年的19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38万人,每年递增13.5%,人才密度达到7.9%。
  (三)具体目标
  1、能级结构
  到2000年,我市高级人才要达到9500人,在现有基础上净增3348人,每年必须保证增加700人左右。中级人才要达到55000人,在现有基础上要净增11400人,每年必须保证增加4000人。初级人才要达到125500人,在现有基础上要净增29313人,每年必须保证增加6000人。高、中、初级结构比为1:5.79:13.21。
  到2010年,高级要达到19000人,中级达到114000人,初级达到247000人, 高、中、初结构比为1:6:13,更加趋于合理。
  2、学历结构
  到2000年,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要达到人才资源总量的20% 以上, 大专学历要达到30%,两项合计,要达到50%以上。 要逐步降低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在人才资源总量中的比例。2010年专业技术队伍的学历结构要进一步优化,本科占队伍总数的30%以上,大专要达到40%以上,本科、专科学历合计要占队伍总数的70%以上,中专以下不超过28%。
  3、年龄结构
  到2000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老、中、青的比例要达到15%、35%、50%, 人数分别为2.85万人、6.65 万人、9.50万人。2010年要达到12%、40%、48%,人数分别达到:4. 56 万人、15.20万人、18.24万人。
  4、专业技术人才在产业的分布发展目标
  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在一、二、三、产业上的分布,2000年的目标为6%、 48%、46%,人数分别为1014万人、8.74万人。2010年的目标为8%、42%和50%。分别为3.04万人、15.96万人、19万人。
  5、地或分布
  今后14年,人才资源的发展要注意全市区域之间的合理分布。按照大城市建设的要求,宜昌市城区将成为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金融、商贸、旅游中心,在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发展的同时,城区要集中总量的30%和优秀人才的50%以上,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秭归、兴山、长阳、五峰、宜昌等五县的专业技术人才量要占总量的30%,当阳、枝江、枝城、 远安和草埠湖管理区等县市区占总量的40%。

  三、基本对策措施
  (一)深化改革,增加科技投入,进一步完善放开科技人员政策,充分发挥专业人才资源的优势和作用
  1、全方位、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到2000年,全社会对科技的投入要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5%,自1996年起,各级政府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应达到财政预算支出的1%以上,以后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比例。
  2、优化科技组织结构,大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人才队伍。要吸引更多的科技人员从事高新技术开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按政策引导、市场牵引、舆论推动的原则,优化科技组织结构,实行科技人员分流。对从事技术开发及服务性的事业单位逐步放开放活,实行企业管理,逐步过渡为经济实体,其科技人员直接进入市场;对于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的事业单位,在经费投入,物资投入和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证,努力建设一支与宜昌开放城市相适应的科技骨干队伍。
  3、稳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对在现职岗位上,为本企业的科技进步、生产、经营、管理作出较大成绩的科技人员,其收入可与单位取得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对积极转化科技成果,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企业可以从该项成果转化所取得的新增利润中按政策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奖给科技人员本人,其金额不计入单位奖金总额。要保证从事技术承包的科技人员的报酬按合同兑现。
  到边远山区、贫困地区从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按政策规定从纯收入中提取奖金。
  4、支持和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在办理调离、辞职手续后,承包、租赁、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中小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和各种形式的科技开发企业,或应聘到“三资”企业工作。对因此而改变隶属关系的科技人员,保留其国家干部身份,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关系,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连续工龄,户粮关系可以不迁移。
  5、进一步加大科技奖励力度。从1996年起,市科技奖励基金由每年20万元增加到30万元,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设立市政府津贴,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对享受市政府津贴的人员每4年重评一次,不搞终身制。
  对直接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科技人员实行项目岗位津贴。
  6、实施乡土人才开发计划,壮大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劳动者素质。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及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积极组织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农村实施科技共建,推动农村人才开发工程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二是选派一批年轻村干部和优秀青年,采取脱产和函授并举的办法,用2~3 年时间到大专院校学习农村实用技术,考试合格发给专业证书,学成后回原籍工作,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视同大专生对待,争取到2010年, 为每个村培养3~ 5 名“永久”型人才;三是积极为乡镇企业培训人才,经常举办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每年培养200人左右,每年为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选拔10-15名优秀管理人员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促进乡镇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的发展。
  7、抓好人才资源二次开发,充分发挥现有“退休专业人才信息库”的作用。通过组织专家服务团、专家联谊会,设立专家技术咨询站和开办老年人才市场等形式,充分开发老年科技人才资源。
  8、积极抓好外地宜昌籍人才的联系与智力引进等服务工作。密切联系在全国各地工作的宜昌籍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掘有利于宜昌经济发展的信息和项目,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宜昌二次振兴。
  (二)狠抓骨干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人才以及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1、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一支以中青年专家为主体的骨干队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两年选拔一次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年选拔一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两年选拔一次省管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四年选拔一次市管优秀专家;一般两年选拔一次县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同时,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相应的待遇、政策和管理措施。
  2、确立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目标,实施“131育才工程”。采取有效措施,用5年时间,在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等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系列门类中,培养造就1000名35岁左右,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技术水平较高,在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的优秀青年科技骨干;300名30~45岁,在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在全市能起骨干、核心作用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00名45岁以下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和技术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其中部分人才能进入国家科技前沿,达到国际、国内科技先进水平,在国内省内科技界享有较高声誉。
  1996年选拔确认首批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75名,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对象223名,同时做好入选对象的培养目标管理工作。
  今后14年,各科学技术领域、高等院校和经济战线要结合各自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逐步建成一批素质高、结构优、后继有人的学术与技术骨干队伍。
  3、为改变宜昌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体上素质低、高层次人才比例偏小的状况,要进一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重点引进各类高级管理人才、高科技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专家。确保每年引进高级人才60名,15年累计引进900名。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引进中高级专业人才的优惠政策,在住房、工作、户口方面予以照顾。自1996年起,对引进到我市城区工作本市以外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免收本人、配偶及其子女的城市增容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副高技术职务人员,免收本人及配偶的城市增容费;专科以下学历的副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免收本人的城市增容费,努力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4、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切实抓好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吸纳。放宽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每年吸收700名至750名本科以上毕业生;加强与高等院校的联系,每年委培800-1000名急缺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大型的毕业生分配市场招聘活动;每年办好一期大型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
  (三)实行倾斜政策措施,稳定、充实基层第一线科技力量
  1、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山区津贴,农林水第一线“浮动工资”政策及部分科技骨干家属农转非政策。
  2、鼓励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到企业、到基层工作。凡分配到各县市城区以外的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取消见习期,直接确定起点工资,执行定级工资,工作1年后,高定一级工资;到乡镇企业工作的,按所在单位规定的岗位工资水平上浮,平原地区上浮1级,山区上浮2级。对分配到乡镇企业、三资企业、民办科技经济实体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保留其国家干部身份,并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建立集体户口。
  对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自愿到县市城区以外的乡镇企业、集体企业从事技术工作,并经县(市)以上人事局推荐就业的,按国家统招统分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对待。
  3、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自愿到农村基层和经济建设第一线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一年以上者(含科技副县、市、乡镇长),符合条件的,可不受指标限制,优先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科技人员自愿到经济建设第一线从事技术服务活动2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原已评审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愿调离到企业从事技术工作的,只要符合任职条件,可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后办理调动手续。
  科技人员停薪留职或辞职从事技术活动,凡符合条件,可由所在服务单位通过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1、深化职称改革,继续采取“破格晋升”、“低职高聘'等办法, 调整专业技术队伍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重点解决高级职务人员年龄老化的问题;优先解决在经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问题。对取得较大科技成果,经济效益显著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和指标限制,破格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逐步建立“评聘分开”的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2、加强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
  全面实施继续教育证书制度,所有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每一职务任职期限内都要接受3-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将成绩记入业务考绩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评聘高一级职务的必备依据。
  对现岗位上不具备规定学历者,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强化培训,使之掌握相应职务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知识。
  对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要进行再培训,争取提高一个学历层次或掌握另一门专科学历以上的专业知识。
  要鼓励自学成才,支持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学位和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
  自1996年起,要把在全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行外语和计算机培训等级考核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到实处。
  (五)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才市场体系,运用市场机制进行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1、“九五'期间建成协调统一的三峡人才市场。在抓紧市场场所建设的同时, 努力抓好软件建设。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尽快实现与各县(市)、 区人才市场信息联网,把三峡人才市场建成区域性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各类人才服务中心,为人才流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为社会提供人才资源搞好全方位服务。
  2、自1996年起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同时在实行中不断健全完善,继续拓展服务领域。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按照“用人——进入人才市场招聘,管理-依据合同鉴证,关系——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解聘——回到人才市场'的运行规则, 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各类人才的择业自主权,疏通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渠道。健全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合理流动的机制。
  3、进一步发挥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作用,对人才流动中的人事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开展合同鉴证,使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由原来的从属关系成为合同契约关系。在合同期内,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作为鉴证方监督合同的执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4、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宜昌市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为代理人事关系的各类流动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险服务,解除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中的后顾之忧,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大力加强外向型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外向型经济,关键在人才。要着眼未来,从战略高度制订外向型经济人才发展规划。引进、调整和选拔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外经贸知识,并达到一定外语水平的人才充实到外经贸干部队伍。要建立在职外贸干部培训制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要在湖北三峡学院现有基础上,增加投资、引进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开办外语、外贸专修班或创办外国语、外贸学院。力争用5到10年时间,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外向型经济人才队伍,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七)进一步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指示精神, 努力改善专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要结合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采取倾斜政策,使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收入有较大增长 。
  要逐步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专业技术人员的待业、养老、伤残等管理社会化。
  各类高级专家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为我市的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是各级组织应尽的职责。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家健康体检和休假疗养制度。自1997年起,为全市各类高级专家办理“ 平安养老优惠保险”,把党和政府对各类专家的关心和爱护落在实处。
  (八)加强领导,健全法规,确保政策措施落实
  1、各级政府要把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级人事部门一把手要直接抓这项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努力为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多办实事,在每年集中进行知识分子工作检查时,要把人才资源开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作为检查内容,并将结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及主要领导干部的主要指标。
  2、加强本市人才管理法规建设,实现人才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3、利用各种舆论阵地和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专业技术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
  一、宜昌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现状统计表(表1—7);

  二、宜昌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规划 (表8—11)。

附件一:宜昌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现状统计资料层次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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