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柳价经字[2001]62号
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公共零票、B卡、C卡消费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房字(2000)259号文《关于适当调整城市公交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消化公交企业因燃油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增加,经我局对公交票价成本的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公交月票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B卡(职工月票)由每月35元/100次调整为50元/100次;
二、C卡(学生月票)由每月20元/100次调整为30元/100次;
三、零票仍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市区线1元/人次,郊区线1.50元/人次;
为确保调价方案的顺利实施,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本文从二00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