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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共汽车月票价格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4 生效日期: 2001-05-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柳价经字[2001]62号
  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公共零票、B卡、C卡消费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房字(2000)259号文《关于适当调整城市公交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消化公交企业因燃油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增加,经我局对公交票价成本的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公交月票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B卡(职工月票)由每月35元/100次调整为50元/100次;
  二、C卡(学生月票)由每月20元/100次调整为30元/100次;
  三、零票仍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市区线1元/人次,郊区线1.50元/人次;
  为确保调价方案的顺利实施,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本文从二00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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