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7 生效日期: 2000-12-27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0]470号
  各地、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和《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司价格函(2000)95号)的有关规定,为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调节车流量,促进经营者加强对停车场所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以上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