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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级审计师考试报名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24 生效日期: 1999-12-24
发布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价[1999]费字466号
省审计厅:
  你厅《关于请求核定高级审计师考试报名费标准的报名》(闽审考(1999)09号)收悉。高级审计师考试报名费已经省财政厅、省物委批准立项(闽财综(1999)190号)。现将高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含报名、考务、发证)核定为100元。
  该项收费执行期限由1999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30日。
  请你厅及时到省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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