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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确认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电费收益权价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22 生效日期: 2000-08-22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0]333号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电费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基础[2000]198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经审核确认,你公司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款期内(2000年至2019年)电费收益价值为966.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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