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成价工[2003]182号
都江堰市物价局:
你局转报的《都江堰宏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请求》(都宏电[2003]24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鼓励电厂多发电、增加上网电量的价格措施的通知》(川价工[2003]56号)及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颁发〈四川省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暂行规定〉的通知》(川价字工[1998]210号)精神,现将都江堰宏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两电站上网电价调整如下: 一、谭家堰电站:平水期0.20元/kwh,丰水期0.15元/kwh,枯水期0.30元/kwh。
二、羊子口电站:平水期0.17元/kwh,丰水期0.127元/kwh,枯水期0.255元/kwh。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从二00三年八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