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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迪斯科舞厅噪声监测应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1-09 生效日期: 1999-11-09
发布部门: 国家环保总局
发布文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迪斯科舞厅噪声监测问题的请示》(苏环函(1999)10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为非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的测量值取声级起伏大于3dB(A)的工作时间段的等效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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