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交公路[2003]114号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302线万(源)阿(坝)公路江油境内黎雅至含增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请示》(绵交发[2002]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302线万(源)阿(坝)公路江油西寺垭至含增段长43.32公里,属省二级路网规划项目,又是省道302线梓潼境内文兴至黎雅收费公路的延伸段。该项目经省计委川计交(2001)1647号文批准,按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立项;经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2)311号文核定的概算总投资为10438万元,其中:省市补助和地方自筹3738万元,商银行贷款6700万元。根据《四川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规定,同意作为省道302线梓潼境内文兴至黎雅收费公路的延伸段,按收费还贷公路项目立项。工程交工验收后,经审查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
二、该项目建成后,按照统一管理的要求,由绵阳市交通局领导和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工作。
三、希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标准和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后,由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根据工程总投资、贷款总额、工程质量鉴定书、交通量等情况,提出试行收费方案,报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