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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电力局关于调整淮阴电厂9号机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17 生效日期: 2000-04-17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江苏省电力局
发布文号: 苏价工[2000]136号

淮阴市物价局、经委、供电局:


  你们《关于请求调整我市地方集资5万千瓦发电机组电价的报告》(淮价工(1999)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淮阴电厂9号机是由淮阴市热电公司等单位集资建设的一台5万千瓦发电机组。在1998年并网运行初期发生两次水冲击事故,造成汽机转子返厂检修,后又因汽机推力轴瓦温度偏高、锅炉主蒸汽温度偏低等重大设备缺陷,致使该机组只能长期维持在4万千瓦以下的低负荷运行,直至1998年进行大修后才恢复到额定出力运行状态。鉴于该机组运营和还贷进度无法与同期投产机组相比的实际,同意将淮阴电厂9号机的上网电价调整为0.395元/千瓦时。
  以上批复从2000年元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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