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政发[2000]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同意南京师范专科学校、南京教育学院、南京晓庄师范学校合并建立南京晓庄学院,同时撤销原三所学校的建制。
南京晓庄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和南京市共同建设、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院近期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以师范教育为主,承担中小学教师培养和培训任务,并适当发展非师范类专业。
200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