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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5 生效日期: 2003-06-25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发[2003]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和地质灾害高发期,全市大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大到暴雨天气,由暴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水库安全形势十分严峻。6月22日,合江县先滩镇发生危岩崩塌,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24日,合江县榕山镇又发生一起小型滑塌,造成四人死亡。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特 别要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汛期水库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抢险救灾工作。想尽一切办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为此,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认真抓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一)各县、区政府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年久失修的农房要重点排查,发现灾害隐患,及时制订防灾救灾预案,及时排险救急。
  (二)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的作用。对已经确定的市、县(区)、乡(镇)的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启动防灾预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狠抓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三)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山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向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向群众作好雨情通报,要求广大群众在灾害性天气期间,晚间加强警觉性,注意避让,保证自身安全。
  二、确保水库安全渡汛
  各县、区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本县、区的水库安全渡汛,特别是要对现有的病险水库、塘堰进行重点除险加固,落实度汛方案、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应急通讯设施等措施,要在汛前对重要堤防、险工险段进行重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人为原因造成重大损失。
  三、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
  防汛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服从大局,落 实行政首长责任制,严肃防汛纪律。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对防汛工作亲自部署,深入第一线, 实施有效指挥,加强监督检查,时解决问题。沟通上下左右联络,保证领导决策指挥正确。对指挥不力,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对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务必于6月30日前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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