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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切实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3 生效日期: 2003-05-23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发[2003]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切实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 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切实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市安监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公安、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努力,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考核指数的全面下降,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03年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是: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285人,减少和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国、省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机动车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 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预防事故新机制,推动事故预防工作上台阶
  我市要继续坚持抓好去年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报告制、重要国、省道联勤制、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四重管理制等制度。要定期研究我市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进行通报,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不力和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事故多发的叙永、泸县要加强预防工作的检查力度,给予重点指导、帮助、监控,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重点加强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国道、省道和农村的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机关要深入创建“平安大道”,加强公路巡警建设,抓好责任区、段的管理,摸清辖区车辆、驾驶员、道路的基本情况,全面推广“一车一卡制”,建立对重点单位、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落实帮、控、管、教等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分析研究辖区道路交通违章和事故的规律及特点,制定措施,抓好实施,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国、省道上实行联勤制度,严格路面监控,提高公路巡警上路率和管事率。同时,公安机关要强出所协管交通工作,支持乡镇政府乡村道路安全监督员管理工作,维护好乡村道路交通 治安秩序。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完善公路客运车辆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实行的“三抄告”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形成严管态势
  交警部门要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逐步推行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切实强化路面监控,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要将超速行驶、违章占道、不按规定让行、违章超车、酒后驾车、违章会车、逆向行驶和驾乘人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章行为作为今年道路行车秩序的重点,做到见违必纠,依法处罚,形成“严管重罚”违章行车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利用酒精检测仪、雷达测速枪等科技手段,提高快速反应和执勤执法能力。目前,我市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已于4月份拉开了帷幕,通过整治,到年底,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市区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不违章载人率要达到100%。各县城区及三区郊区要达到95%以上,主干公路达到80%以上。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乡村道路安全监督员和公安派出所协管交通的作用,切实抓好乡村道路安全管理。
  四、排查隐患,有效治理事故黑点
  今年,我市公安、安监、交通部门按照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标准,已对我市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了重新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出了整治计划,市政府已将确定的整治计划下达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下达的整治意见认真完成。每个县、区至少要设立10块警示标志牌,安装1000米波型护栏或防撞墙,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市重大隐患整改资金给予一定补助,安监部门要做好督 促检查。
  五、严格车辆驾驶员管理
  公安、农机、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按照现有管理体制作好各自管理管辖范围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对因管理不落实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安机关要严格对大、中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的安全检验,重点解决检验率低的问题,大、中型车的检验率要达到100%,其它汽车的检验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促进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的逐步提高。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解决当地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事故隐患,对各种严重违章和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予以谴责或公开曝光。同时,要加快建设“交通安 全村、社区、学校”活动的步伐,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推进安全交通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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