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价房字[1999]第425号
阳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阳价房字[1999]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公有住房租金调整方案。出台时间由你们自行确定。
二、要认真落实对离退休职工、军烈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困难户、下岗职工特别是夫妻双方下岗等特困户的租金有关政策,确保社会稳定。
三、要加强对公有住房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要认真做好租金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调租方案顺利实施。租金调整后的群众反映等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