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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炭产运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4-19 生效日期: 1999-04-19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9]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炭产运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炭产运销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两年来,我国煤炭总量过剩和市场需求不旺的矛盾日益突出,煤炭市场持续疲软。特别是今年以来,煤炭市场形势更加严峻,煤炭生产和营销出现的“三降一增”,即销售量下降、销售价格下降、销售收入下降、亏损增加的状况是历史上少有的。
  煤炭行业是我市的支柱行业,在经济增长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全市煤炭产运销近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关井、限产、保价、清欠、增收。具体地讲要做好五抓、五保、三提高工作。五抓是:抓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抓难点,关井压产、开拓市场;抓清欠,保证贷款回收加速资金周转;抓转化,增值增效;抓管理,规范产运销秩序。五保是:保运量、保质量、保价格、保基金、保利税上交。三提高是:提高利税增长率;提高资金周转率;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同时要求,煤炭生产和营销工作要做到“统一领导、联合竞争、优质廉价、占领市场”,并切实做好煤炭生产企业的关井压产、促销清欠、降本砍费、减人增效工作。按照上述要求,现对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炭产运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关井压产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控制煤炭生产总量。
  为进一步控制煤炭生产总量,调整产销失衡的矛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关井压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我市关井压产的总目标是,按时按量完成省政府下达关井压产计划任务,即在1999年6月底之前,全市关闭矿井367处,压减产量751万吨。一是予以取缔的矿井,根据我市实际,除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取缔矿井范围外,对我市范围内的一证多坑矿井也要予以取缔,一证多坑矿井只能保留一个生产系统,这类矿井共212处,压减产量431万吨;二是予以关闭的矿井(含关闭补偿矿井和规划限期转产及城市规划区内,晋阳、晋长、晋焦、晋侯高速公路500米以内限期整改不达条件予以关闭的矿井)共155处,压减产量320万吨,按照市政府关井压产领导组的要求:(1)1997年1月1日《矿产资源法》实施后,晋城矿务局井田范围内非法开办的各类小煤矿要坚决于1998年底前全部予以取缔。1998年后要对煤炭企业的管理进行正常化管理,对1998年后新发现的私开矿和取缔后死灰复燃的私开矿矿主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依法逮捕。对管理不严的乡镇、村级领导要按程序予以罢免或撤职。(2)晋城矿务局井田范围内1997年1月1日以前开办,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小煤矿。要在1998年底前全部予以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外,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要全部停产,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999年2月底前,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关闭。(3)在国家重点工程、铁路、主要公路以及城市规划区下面从事煤炭开采的矿井,要限期转产,不能限期转产的要予以关闭。(4)对高硫高灰、煤质低劣的小煤矿要予以关闭。
  市政府责成市计委、市经委、市煤管局在全市关井压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全市煤炭企业的规划工作,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我市的煤炭生产企业由现在的矿点多、规模小、战线长的现状逐步向规模化、集团化、专业化的现代化企业经营方向发展,即全市煤炭企业向四个100发展,即:100个企业搞规模、集团化经营;100个企业在2000年前由地下转为地上,实行转产经营;100个企业主要为边远山区群众生活用煤服务地产地销;100个企业搞加工转化发展多种经营。 今后,市政府重点扶持联营改造搞规模化、集团化经营和由下转地上经营的煤炭生产企业。争取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使我市各类煤矿年产量21万吨以上的占到60%;年产30万吨以上的占到40%。

  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1、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健全营销网络。目前我市煤炭销售队伍,远不能适应市场要求。市、县两级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发运单位要精心选拨一批优秀营销人员净化和提高销售队伍的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和制定营销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营销方法,逐步实行推销员制,实行销售费用与营销业务挂钩的奖励办法。并以优质的煤炭,优良的服务,合理的价格,赢得用户的满意,以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2、实施品牌战略,增加品种,满足市场需求。一是加大兰花煤炭品牌的宣传力度。要加大投资,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休,大力宣传“兰花”品牌,提高我市“兰花”牌优质无烟煤的知名度。并制定“兰花”牌煤炭持量内含,严把煤炭质量关,坚决杜绝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煤炭装车起运,确保“兰花”牌煤炭的声誉。二是增加品种,满足市场需求。改革煤炭采掘方法,加大煤炭筛选和洗耳恭听选能力,努力提高块炭率和入选率。三是发展壮大煤炭深加工企业。对现有的煤炭初级加工转化产品如活性炭、电极糊、滤料、碳素、锻烧碳、烧烤碳等要加快生产,加大销售。并加快型焦、型煤的研制开发和生产步伐,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加快加工转化产品的出口能力,确保我市煤炭加工转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3、进一步密切销、运、需三方友谊,共同建立互利互惠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每年召开1-2次用户座谈会,征求意见,联络感情,扩大需求,占领市场。

  三、强化管理,提高全市煤炭产运销的整体效益
  一是1999年全市煤炭生产企业通过加强对成本质量、销售环节的管理和减人增效等措施,力争在1998年的基础上生产成本核算、销售成本各降低一元。
  二是加强铁路运销管理。(1)对我市管理内的发煤单位进行一次审查和清理,凡是在我市经营煤炭的单位都要纳入行业管理。市煤运公司要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在我市经营煤炭既不给政府交基金,又低价收购小煤矿煤炭的发运单位,要坚决予以制止,各发煤矿、站不得为其提供煤源。(2)要建立统一的结算体系,煤运系统的发煤站装卸矿由市煤运分公司统一结算,乡镇煤运系统的发煤站由市乡镇煤运公司统一结算。(3)所有的在我市经营煤炭的单位和发煤站,必须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最低坑口保护价收购煤炭。煤炭销售价格无论是发煤站和专线煤矿都要一律执行全市煤炭销售自律价,任何单位均不得低价收购小煤矿的煤炭和降价竞销,一经发现,吊销其煤炭经营许可证和煤炭发运许可证。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4)对全市发煤站进行一次整顿,对规模小、管理不善和无证经营的少数发煤站要按系统进行合并,进一步提高全市发煤站的整体效益。同时,要加强对自备车的管理和使用,逐步取销点装费,坚决取缔无证黑站,坚决制止无计划装车和以白物质名誉发运煤炭。铁路发煤站要加强装车前管理,确保基金不流失。(5)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发煤单位在我市发运煤炭的管理,所有省直发煤单位在我市发运煤炭都必须严格按省、市政府规定依法经营,所有煤炭计划都要严格按规定足额交纳各项基金。同时要求市煤运公司对省直发煤单位的发运量逐月向市经委上报,对收到的煤炭专项基金应交市部分,要足额上缴市财政专户。
  三是加强公路运销管理。公路煤炭外运要坚持严管重罚三到位一稽查的治理办法。即营业站开票拉运吨位到位,收取基金到位,煤矿坑口保护价到位,并要建立监督机制,严格稽查工作。大力推行以“五统一”为基础的合同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引深煤焦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大出省小便道和小煤场的查堵力度,加强票据管理,严厉打击行业不正之风和扰乱运销秩序的行为,规范管理职能和补收费标准,确保价格、基金、吨位100%到位。
  四是加强统一协调工作,建立由市直有关部门和晋城矿务局参加的晋城市煤炭产销联合办公室,统一调控煤炭总量,统一指挥关井关站,实现各类煤炭企业的联合,做到统一领导,联合竞争、优质廉价、占领市场。

  四、加快改革步伐,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采取联合壮大方式。逐步扩大兰花煤炭集团实力,在做好山西兰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上市运行等工作的基础上,把有条件的一些矿井再扩大到兰花集团,对边远小矿要积极推广赵庄煤矿走区域化经营煤炭集团的路子。二是搞好县营以上煤炭企业的内部改革,重点是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发展多种经营,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

  五、加快全市煤炭加工转化的步伐,提高全市煤炭产业的增值增效。
  煤炭行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要继续发挥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要继续发挥我市的煤炭资源优势,确保煤炭产品的高层占有份额,必须走规模经营,加工转化,产品升级,科技兴市之路。
  1、建立煤炭加工转化发展基金。市政府从市留的煤炭专项基金补贴款中每年拿出500万元,作为煤炭加工转化发展基金。同时,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筹集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加工转化的发展基金,煤炭加工转化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的高科技产品的科研开发和新产品研制;市场销路好的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的规模扩大和技术改造,经过批准新建项目的资金投入。
  煤炭加工转化基金属市政府导向性和补贴性投资,为规范投资行为,对煤炭加工转化发展基金的使用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确保煤炭加工转化项目的投资效益,凡未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论证的项目,市一律不安排投资,凡需要投资的,市煤管局提出意见后,由市计委、市经委、市煤管局联合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后联合下达执行。
  2、对煤炭加工转经产品予以优惠政策。根据省政府晋政策 发[1995]9号文件规定:除原煤、洗精煤、洗精块、焦炭征收煤炭专项基金外,其它产品未有规定征收煤炭专项基金。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经过批准生产的煤炭加工转化产品一律免收煤炭专项基金。对于免收煤炭专项基金的煤炭加工转化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经委行文执行。
  同时要加快煤炭加工转化产品的开发研究,抓好白煤炼变示范厂的投产达效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尤其是型煤,工业型煤,造气型煤和生活型煤的开发,要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加强这方面的技术攻关。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煤炭加工转化的发展步伐,年转化率力争达到18%以上,进一步提高全市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的增值增效,为全市经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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