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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推荐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职业评审专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8 生效日期: 2006-02-28
发布部门: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发布文号: 陕职鉴发[2006]11号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直属报名培训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知名专家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评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建陕西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职业评审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人选推荐
  (一)专家委员资格条件
  1、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熟悉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政策、规范和程序等。
  3、在相应职业或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
  4、热心并且积极参与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统考评审工作。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专家委员资格条件,积极推荐专家候选人,并填写《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考职业专家库专家入库资料表》(见附件2)。每个单位在每个职业最多只能推荐一名专家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请将《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考职业专家库专家入库资料表》于2006年3月20日前报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专家委员的聘任与使用
  (一)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专家委员资格条件和各新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审定聘用的专家委员,并颁发聘书,在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sn.osta.org.cn)予以公布。
  (二)被聘任的专家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奉献精神,尽心尽力,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做好评审工作,维护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参加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职业评审工作的专家委员,给予相应的报酬。
  (四)联 系 人:陶杰、李娟
     联系电话:029-82233326、82233391
     地  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
     邮  编:710054
     电子信箱:sxtongkao@126.com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拟组建的各职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目录
  (一)心理咨询师专家委员会
  (二)物业管理师专家委员会
  (三)企业信息管理师专家委员会
  (四)推销员(营销师)专家委员会
  (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家委员会
  (六)秘书(涉外)专家委员会
  (七)电子商务师专家委员会
  (八)理财规划师专家委员会
  (九)物流师专家委员会
  (十)网络编辑人员专家委员会
  (十一)职业指导师专家委员会
  (十二)公关员专家委员会
  (十三)项目管理师专家委员会
  (十四)广告设计师专家委员会
2、《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考职业专家库专家入库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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